有讀者反映,部分地區藥店長期停售“四類藥”,給當地百姓、藥店帶來不便。目前監管愈發“人性化”,多地正逐步恢復藥店“四類藥”銷售。 西安發文,恢復藥店“四類藥”銷售 1月19日,西安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恢復向市民銷售“一退一止兩抗”藥品的通知
有讀者反映,部分地區藥店長期停售“四類藥”,給當地百姓、藥店帶來不便。目前監管愈發“人性化”,多地正逐步恢復藥店“四類藥”銷售。
西安發文,恢復藥店“四類藥”銷售
1月19日,西安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恢復向市民銷售“一退一止兩抗”藥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市零售藥店即日起恢復“四類藥”售賣(不含網絡銷售)。

《通知》要求,各零售藥店應嚴格落實“一退一止兩抗”藥品售買告知、承諾及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名登記等工作要求。
對于各地監管部門,《通知》規定,要切實加強“四類藥”銷售監管工作,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放開“四類藥”銷售,離不開當地疫情的有效控制。根據國家衛健委官方網站數據,1月15日-1月20日,西安累計確診本土病例10例,遠遠低于月初單日新增本土確診。
賽柏藍—藥店經理人從西安某連鎖了解到,恢復“四類藥”銷售后,下屬門店應嚴格落實相關防疫要求,其中重點包括:
1.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時做核酸檢測,且時間點必須在48小時內。
2.工作人員上必須佩戴N95口罩、醫用手套,并定時更換。
3.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臺賬。
4.嚴禁掃碼異常、體溫異常、核酸異常和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進入藥店購藥,將其引導到隔離區,然后按程序立即上報。
5.上傳“四類”藥品實名登記信息時,必須備注顧客具體的核酸采樣時間。
6.銷售退燒功能藥品,顧客必須出示核酸報告和身份證復印件。

藥店經理人推薦搜索
關鍵詞列表:四類藥疫情
電商平臺未進監管系統,藥店不得接單
除了西安,北京針對“藥店銷售四類藥”也有著嚴格的規定。根據官方消息,1月15日起,北京全市零售藥店必須通過“京藥通”統一平臺完成“四類藥”購買人員信息收集、登記、上傳。
監管部門表示,藥店每位工作人員都要熟練使用“京藥通”平臺,并且還能指導顧客操作。
此外,藥店還應嚴防“四類藥”銷售信息漏登、漏報情況,比如對老年人、兒童、外國人、視力聽力殘疾人等無法使用“北京健康寶”人員,藥店應該協助其進行信息登記。
監管部門特別強調,藥店不得拒售“四類藥”,銷售“四類藥”不登記上報的,發現一家關停一家,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針對未與“京藥通”平臺完成對接的醫藥電商平臺,藥店不準接受其推送的藥品銷售訂單。據了解,京東、美團、叮當快藥、藥兜網、平安健康等平臺已完成“京藥通”系統對接。
多地藥店恢復“四類藥”銷售
藥店“四類藥”銷售的監管變化,牽動著每個藥店人的心。有賬號粉絲留言反映,河南部分地區停售止咳藥、感冒藥(含退熱功效)近4個月,一方面導致藥店相關藥品臨近有效期,另一方面給群眾生活帶來不便。

隨著疫情防控常態化,許多地方更加注重人性化監管,管控風險的同時也要考慮群眾需求。那么,藥店“四類藥”管控的人性化該怎么體現呢?答案是智慧監管。
日前,廣西藥監局推出的“八桂藥店智慧監管系統”正式上線,目前2萬多家藥店通過該系統登記上報“四類”藥品銷售數據和顧客信息,可以輕松實現對顧客、藥品信息的溯源”。
近期,浙江浦江縣完成建設“零售藥店全場景智控+黑匣子”應用,其中就包含藥店“四類藥”銷售監控。監管部門只需輸入禁售“四類藥”的名稱,點擊“禁售”,即能實現“一鍵鎖定”,全縣171家藥店無法銷售相關藥品。
在智慧監管的“精準”幫助下,全國多地正逐步恢復藥店“四類藥”銷售。
據不完全統計:
浙江金華永康市:1月20日,永康市發布通知,全市零售藥店全面恢復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藥品線下銷售,并按照實名登記銷售要求做好上報與監測(線上四大類藥品銷售暫不開放)。
云南昆明市:1月14日起,全市零售藥店(含網絡銷售)有序恢復“一退兩抗”藥品銷售,并且嚴格落實“一退兩抗”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制度。
廣西防城港市:1月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含網絡銷售),對購買“四類”藥人員開展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工作。
浙江杭州市:2021年12月28日起,全市恢復網上銷售“四類”藥品,相關零售藥店則需要實名信息登記;在線下藥店購買“四類”藥人員,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
浙江金華市:2021年12月23日,金華發布公告稱,全市藥店恢復“四類藥”線下銷售,暫不開放“四類藥”線上銷售。
浙江臨海市:2021年12月23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復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藥品線下銷售(線上四大類藥品銷售暫不開放)。
浙江臺州市:2021年12月23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復“四類藥”線下銷售,“四類藥”線上銷售暫不開放。
浙江湖州市:2021年12月22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復“四類藥”線下銷售,仍須按照實名登記銷售要求做好監測和上報工作(線上銷售暫不開放)。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