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長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1-02-24 08:48 |
成 份: |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粒含對乙酰氨基酚250mg,鹽酸金剛烷胺100mg、馬來酸氯苯那敏2mg、人工牛黃10mg、咖啡因15mg。輔料為糊精。 |
性 狀: | 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淡黃色小丸。 |
功能主治: | 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預防和治療。 |
注意事項: | 1.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腦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癲癇病史患者慎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不良反應: |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
貯 藏: | 密封,置陰涼處。 |
禁 忌: |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
保質期: | 36個月 |
公司名 | 浙江天力藥業有限公司(旗艦店) | 經營模式 | 經營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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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地 | 浙江/溫州市 | ||
主營行業 | 藥品 / 西藥 , | ||
主營產品或服務 | 銷售:藥品、食品、第三類醫療器械(憑相關許可證經營);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第一類醫療器械、化妝品、生活日用品;企業管理咨詢;展覽展示服務;會務服務;市場營銷策劃;下設分支機構零售:藥品、食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公司簡介 | 查看更多 > |
浙江天力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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