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賽柏藍旗下深度平臺“深藍觀”又一推文,鏡頭聚焦網售處方藥。關注深藍觀,一起關注中國醫藥產業的過去、當下和未來。 文|楊維瓊 /少川 編輯|少川 一個自中國互聯網元年就開始“網上沖浪”的行業,為什么用了23年才完成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 靴子即將
編者按:賽柏藍旗下深度平臺“深藍觀”又一推文,鏡頭聚焦網售處方藥。關注深藍觀,一起關注中國醫藥產業的過去、當下和未來。
文|楊維瓊 /少川
編輯|少川
一個自中國互聯網元年就開始“網上沖浪”的行業,為什么用了23年才完成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
靴子即將落地。
去年底至今,網絡銷售處方藥——這個事關醫藥電商行業發展的里程碑事件不斷獲得突破性進展:
2020年11月,國家藥監局公開征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意見,除了毒麻精放以外,該意見不再限制其他處方藥開展網絡銷售。
2021年4月7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明確支持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
2021年4月15日,國務院發文,允許網絡銷售處方藥。
2021年4月29日,國家藥監局《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相關行業征求意見的閉門會在上海召開。
2021年6月4日,國辦發文指出,推進智慧醫院、互聯網診療,探索公立醫院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業內預計,網售處方藥落地細則的最終公布的時間,會在今年七八月間。目前已有多個省市建立了處方流轉平臺,網售處方藥條件基本形成。
至此,占據藥品市場總額85%的處方藥市場,即將成為醫藥電商行業看得見摸得著的增長藍海。但相對于其他后入局但已經完成與互聯網融合重構的行業而言,以互聯網藥品交易為主的醫藥電商業,卻是不折不扣“起了大早趕個晚集”。
細算起來,整個行業為這天已經等了23年。
-01-
1998-2010
銳意先行,蹣跚起步
不那么眾所周知的是,中國醫藥電商的起點要早于淘寶,和中國互聯網的發展同步。
23年前的1998年,全中國人的注意力一半在江淮地區的洪水上,另一半在湖南衛視首播的《還珠格格》上。那一年,搜狐、新浪、騰訊等如今重量級的互聯網公司也相繼誕生,“網民”這個詞首度出現在公眾視野。在洪水洶涌和全民追劇的映襯下,“中國互聯網元年”來的十分安靜——老百姓從互聯網上首先得到的是“信息自由”。
也正是在那一年,第四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中國召開。借助大會東風,亞運村會議中心北京一間小小的會議室里,彼時的電子工業部、藥監局、經貿委三方派代表聯合發起了一場互聯網醫藥電子商務的討論會,參會人員來自醫藥企業、流通商業、各級機構、互聯網服務公司等。考慮到當時認識很不一致,會議不設致辭,也沒有總結。不指定發言人,各方參會者志愿報名、順序發言,每人20分鐘。話題圍繞醫藥電子商務自由展開。
當時從經貿委申請的經費,預定的一個會議室,沒想到來得人太多了,臨時就把隔壁的會議廳的隔墻也拉開了,變成了一個大的會議室。那是一場超預期的會議。氣氛十分熱烈,絕大多數發言者主張“大膽地試”!可見,早在1998年,業界對互聯網售藥就已經非常關注。當時“所有關注這件事的行業內外的人都可以自由參加,大家彼此不認識,但都很積極。”
1999年起為推動醫藥電子商務,原國家經貿委先后批準在上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進行改革試點,是深化改革打破傳統經營的突破口。
這種積極的心態很快得到外化,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當年就在上海誕生。從B2B模式開始著手,上海醫藥股份公司迅速開始試點做藥品互聯網交易,首家網上藥店“上海第一醫藥”迅速開業。
和一心想促進貿易和流通的國家商務部門不一致的是,國家藥監局一直擔心新變化會難以保證藥品的安全。因此,彼時監管部門的態度卻更多的是否定,1999年,當時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禁止網上銷售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上海第一醫藥在曇花一現之后被迫偃旗息鼓。
在中國醫藥電商試水起步的這一年,馬云正經歷第二次創業夢碎,阿里巴巴的出現還要再等上1年;大學畢業2年的劉強東還在中關村販賣刻錄機,京東進入電子商務,則是6年后了。
但是到了2000年,當時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從政府層面首次默認了藥品電子商務的存在,隨后部分省市開始進行非處方藥線上銷售試點。
2004年7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了《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允許互聯網提供藥品信息服務。
2005年9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頒布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詳細定義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交易范圍、實施主體、監管標準等,其中明確指出:互聯網藥品交易的資格證書包括 B2B 的 B 證 和 B2C 的 C 證,以及第三方交易服務平臺的 A 證三類,都需要國家審批。
盡管嚴苛,但從此醫藥電商終于能夠從幕后走到臺前,中國的醫藥交易互聯網模式開啟。當年,京衛大藥房獲得第一張醫藥電商牌照。2009年,隨著“新醫改”正式啟動,醫藥分開、控制藥占比、集中采購等醫藥改革正式啟動,醫藥電商繼續發展的土壤開始出現,但起步階段發展緩慢。
截至2010年末,全國獲批網上藥店牌照的醫藥經營企業僅10家,且大多是具有國企背景的傳統零售連鎖藥店。以非處方藥B2C電商為例,到2010年市場規模僅有3000萬元,和當年藥品零售市場1275億元的銷售額相比,實在是九牛一毛。
-02-
2011-2015
穩妥改革,曙光微現

醫藥電商行業發展緩慢的原因,從表象上看有兩個關鍵詞:“流量”和“處方藥”。
前者是因為行業發展初期首批“上網”的藥店,本身大多是傳統的零售連鎖藥店。如藥房網、金象網、上海大藥房等,其網上藥店均是依托線下的零售連鎖藥店而建。然而,傳統零售連鎖藥店所布局的網上藥店,缺乏流量資源,多數很難做大規模,遑論形成影響。
后者則暗含了兩層意思:一是占藥品市場總額絕大部分的處方藥難以流向線上醫藥市場,二是對醫藥電商在線上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處方藥的限制。說白了,長期以來,正是網售處方藥這一關鍵脈絡沒有打通,形成了對整個醫藥電商行業的絕對制約。
這兩者又同醫藥政策特別是醫改政策息息相關。
來自“看不見的手”的態度,一直是“管住”優先于“扶持”,稍有放松隨即趨嚴,時而曙光一片,時而至暗來臨。十幾年間行業整體的發展脈絡是“嚴管-稍松-收緊-再松-嚴管”的循環。
而調節背后,又是那套我們很熟悉的話語:是“看不見的諸方博弈,紛繁復雜的利益糾葛。”
大情節可能老套,但這一局中各方的進退取舍,糾纏交鋒,卻有與眾不同的鮮活和真實,映射出一個關鍵領域在大勢所趨下進行系統性自我改革的諸多不易。
因此醫藥電商真的開始有一些浪花,還需要從2011年說起。
2011年6月,阿里的天貓醫藥館低調開張,18天后,因平臺自身缺乏網售藥品的交易資質,而被浙江省藥監局叫停,8個月后,2012年2月,天貓醫藥館重新開張,采取了交易跳轉到擁有合法資質的網上藥店的方式“擦邊”入局。
同樣在2012年,京東選擇了同擁有網上藥店牌照的好藥師合作,上線了“京東好藥師”第三方平臺。至此,隨著阿里、京東等電商巨頭入局,網上藥店才在充沛流量的加持下開始進入更多人的視野,并在當年的“雙十一”中貢獻了近1億元的銷售額。
到2013年底,中國網上藥店數量突破100家。很多脫胎于傳統線下藥店的網上藥店如七樂康、健一網等通過入駐天貓、京東等互聯網藥品平臺的方式獲得了網上銷量的巨額增長。隨著互聯網企業的入局,在線醫藥市場多了第三方藥品零售平臺這個新角色,但究竟如何運營,如何監管,政策層面并無明文規定。沒有合法身份,成為這些第三方平臺的隱患。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當時監管部門內部也開了不下數10次會就網售處方藥問題進行了討論,最終達成的共識是:在2012年前后有條件、分步放開,先圈定范圍試點,試點中發現問題再制定一些管理辦法,然后依此方式逐步擴大范圍,實行漸進式的穩妥改革。
所以在2013年到2014年間,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分別批準在河北慧眼醫藥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臺(后被阿里收入囊中)、廣州八百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八百方”平臺和紐海電子商務(上海)有限公司“1號店”平臺,進行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期限為一年。
2014年6月17日,在長沙舉行的《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行業研討會上,60多家醫藥流通企業的代表決定集體上書國家食藥監總局和商務部,強烈反對全面放開網上開售處方藥,稱此舉可能對藥品安全、藥品零售行業監管和實體藥店帶來巨大影響的影響。
6月18日,長沙參會主要成員又趕到北京,參加《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座談會。會上,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的官員回應了反對者的擔憂,明確表示“我們要做改革的推動者,如果等所有條件都成熟,頭發都白了。”
不久,《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公布,將“互聯網藥品經營”的范疇,明確定義為針對個人消費者的在線銷售行為,并提出處方藥可按照規定在B2C平臺銷售。互聯網醫藥行業儼然一片藍海,投資機構、頭部連鎖藥店、第三方機構、互聯網平臺紛紛開始布局,提前卡位賽道。一家網上藥店頭部企業負責人回憶“整個醫藥電商扔進來至少50億。”
具體方法上,各方也是各顯其能:
互聯網公司這邊,百度與國家藥監局合作藥品數據庫和“醫療商業信任體系”概念,騰訊先后投資了醫學專業網站丁香園和掛號網;阿里通過支付寶錢包與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合作,推出“未來醫院計劃”,并開始行業顛覆性革命的“電子處方平臺”。
一向給人以“反對派”印象的連鎖藥店這邊也開始積極起來,老百姓大藥房雖然在2009年已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資質后,2014年上線了網上藥店;一心堂在天貓開設了一心堂大藥房旗艦店,開始步入第三方B2C業務的藥品的銷售,此后又入駐美團、餓了么、京東到家,開始探索B2C和O2O這兩個模式的延展;海王星辰則是第一家試水O2O的醫藥企業。
互聯網醫藥平臺也積極布局這一賽道。以1藥網為例,作為1號店的子頻道開始了網上藥店業務之后,在2012年已經開始獨立運營,正在朝著拿到中國第二張互聯網醫院的牌照的目標而去,直接連接藥企到終端,S2B2C模式逐步形成。
到2015年底,中國網上藥店總數增長至393家,雖然大部分藥店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式,還處于不斷探索的成長期,但整個醫藥電商的熱度,已經不輸傳統流通了。
-03-
2016-2018
高臺跳水,命懸一線

阿里和京東的布局把醫藥電商推向了高潮,而這時候頂層也來助攻了一把。
伴隨著各種政策出臺,相配套的互聯網醫療政策也逐步落地,2015年全國首家互聯網醫院落戶浙江烏鎮,占據醫藥市場90%的處方藥有了“上網”的條件,一時間,醫藥電商再次大火。
烏鎮是國內互聯網產業發展先驅,自然有著示范作用,但把網售處方藥繼續推向高潮的是另外一座西部城市:銀川。寧夏作為全國醫療機構最少的省級機構,整個省三甲醫院只有三家,是“缺醫少藥”最典型的地區,地緣的劣勢反倒讓銀川成為政策的先行示范地。
2016年,國家發改委和衛計委在銀川先后出臺了若干份互聯網醫院相關管理意見,簡化了互聯網醫院申辦流程,將線上就診和國家醫保掛鉤,并確立了互聯網醫院執業醫師的準入和評級制度。
這三點幾乎打消了想要涉足互聯網醫療從業者所有的疑慮,一時間銀川成為互聯網醫療和醫藥電商企業的天堂,短短一年之內就有17家互聯網醫院入駐銀川,占據全國互聯網醫院的68%,所有人都覺得互聯網即將像傳統電商一樣,去顛覆醫藥流通行業。
就在一切都看起來生機勃勃的時候。2016年8月,一盆冷水突然澆下,國家食藥監總局一紙文件,全面叫停了之前的3家試點平臺。
彼時至今,國內不再有任何一家合法身份意義上的第三方藥品零售平臺。目前可在公開報道中查詢到的原因是“在試點過程中,第三方平臺與實體藥店主體責任不清晰、對銷售處方藥和藥品質量安全難以有效監管等問題逐漸暴露,威脅到了消費者利益和用藥安全。”
這樣的突變另有原因。首先,當時的藥監局負責人主要發力創新藥的審評審批,“創新藥的事分量很重,上邊督促很嚴,所以他把很多精力放在創新藥上了。關于網售處方藥也沒說行,也沒說不行,就一直悄悄的撂下了。”一位業內人士回憶。
另一個直接的動因是,很可能互聯網巨頭的參與引發了連鎖藥店的危機感。那一年發生的一系列連鎖事件或許可以佐證這樣的心態,2016年1月,因不滿國家食藥監總局強行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告上法庭。
行政訴狀稱,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未向公眾公開標準和程序的情況下,將藥品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交由阿里健康獨家運營,不僅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還涉嫌行政壟斷;允許阿里健康一方面經營網上售藥,一方面代表國家權力運營全行業數據,屬于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和排除競爭,是對所有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的極大不公平。
這場鬧得沸沸揚揚的“民告官”所引發的輿論發酵效果十分明顯,在養天和提起訴訟之后,國家食藥監總局召開座談會、阿里健康出局、國內三大上市藥店聯合發文、百強藥店隨聲附和、藥品電子監管碼被一再炒熱……養天和期望的效果,顯然已經達到。
但事實上,連鎖藥店一方反對的也并不是互聯網,他們體量大、銷售額大、費用大,互聯網的降費增效作用比在單體藥店要明顯,他們是互聯網的受益者。
在上述人士看來,他們反對聲背后的另一個重要意圖,是要求有條件的授權網上交易,這個條件極具排他性,具體說來就是說單體藥店不行、規模小的不行。“先上了公共汽車的人,要求關門,不讓別人上來。”
但不管怎樣,一個客觀事實是,關于醫藥電商平臺涉嫌違規銷售處方藥的報道此后頻頻出現:2017年3月,《羊城晚報》記者在廣州調查發現包括叮當快藥、“1藥網”、“健客網”等多家網上藥店無須處方能買到藥;2018年9月,《南方都市報》測評了14家醫藥電商平臺網售處方藥情況,發現四家醫藥電商均未有處方藥的明確標識或者標識較為模糊。
形同虛設的“處方制”迅速成為互聯網醫藥平臺所面臨的最大爭議,甚至間接造成了一些意外和悲劇:2018年5月,江西一21歲女孩因“痛經”通過網絡購藥平臺購買了秋水仙堿片劑,在陸續服下198片后搶救無效死亡。同年11月,上海一22歲女孩也是通過網絡購藥平臺購買了18盒秋水仙堿片劑,因過量服用導致死亡。
監管信號隨之而來。2017年11月14日,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
同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意見,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促進線上線下的融合發展,推廣“網定店取”、“網定店送”。
2018年,《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里面表示,藥品網絡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和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等;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
多重原因夾擊下,在2016到2018年這幾年,網售處方藥走入冷淡期,面臨被封死的趨勢。
14年之后,資本大量進入,當時只要沾上醫藥電商,就能融到錢。但到了17年、18年,大家閉口不談醫藥電商,轉口說自己做的是互聯網醫療。上層政策設定也總是“交戰”,一個醫藥電商人士回憶:“那幾年,往往今天一個政策下來,說可以展示(處方藥),明天又說不能售賣。”他今天上架的一個藥品,明天就可能下架。
-04-
2019-2021
萬事俱備,水到渠成

盡管頻頻遇挫,但在業內人士看來,當時仍覺得網售處方藥依然是大勢所趨。“其一是藥品互聯網銷售已經有很大的量;其二是老百姓接受程度比較高,總抵觸也沒有用。畢竟是一個利國利民的事情,不能因為幾個人反對、小集團的利益,否定整個大勢。”一家醫藥電商的負責人表示。
也正如他所言,即便在形式不那么明朗的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于當年4月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以及國家衛健委于當年9月發布的《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這兩條政策先后明確規定“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允許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這成為目前網售處方藥的主要合法性來源。
更明確的轉機出現在2019年8月26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發布,網絡禁止銷售的藥品名單里,沒有出現處方藥。這意味著網售處方藥不被明文禁止,只是具體的規范辦法還需等待監管部門制定,還在起草過程中。
而疫情的出現也助推了醫藥電商的發展。憑借“零接觸”的天然優勢,醫藥電商成為用戶買藥的重要途徑,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社會和國家的認可,也極大提升了民眾對互聯網醫藥健康服務的接受度,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政策向前。
一位知情人士談到,關于網售處方藥的細則,這個商務部和藥監局都難以解決的問題,一家電商平臺以“網上賣藥,可以賣到邊遠山區”的理由打動了相關高層,細則得以推動。
進入2020年,正如本文開頭所描述的那樣,關于網售處方藥即將松綁的好消息接踵而至,其中最大的突破,還屬2021年4月8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聯合下發《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發改體改〔2021〕479號)。
《意見》指出,支持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將在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建立海南電子處方中心,對于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處方藥,除國家藥品管理法明確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外,全部允許依托電子處方中心進行互聯網銷售,不再另行審批。這意味著,一直有爭論但醞釀多年的處方藥網售終于開閘,將在樂城先行區率先落地。
海南的這個電子處方中心并非是一個簡單的信息平臺,而是對接了外部的互聯網醫院、醫療機構的HIS系統,以及各類處方藥銷售平臺,以及醫保信息及支付平臺。
這一套體系有處方來源,有零售平臺、線上電商,還有醫保的支付平臺和商保。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處方藥網售的商業閉環。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樂城先行區落地試行出一套有效的監管、運營經驗后,醫藥電商行業網售處方藥未來或將會在全國推開。
與此同時,對行業的監管并未放松。
2021年4月29日,國家藥監局在上海組織召開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管工作座談會。會議要求,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要切實落實平臺管理責任,對入駐的藥品網絡銷售者資質嚴格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對發生在平臺的藥品經營行為進行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切實保證平臺網絡售藥行為的健康發展。
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國家藥監局工作部署及時開展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6月1日,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司及有關部門在京召開藥品網絡銷售座談會,阿里巴巴、京東、騰訊、藥房網、1藥網等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代表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藥品網絡銷售監測以及監管情況,要求相關企業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做好藥品網絡銷售管理。有專家表示,近期系列政策的出臺意味著,經過多年市場實踐和摸索后,網售處方藥的監管思路和舉措逐步完善,相關市場行為將納入合規體系。
-05-
尾聲

回顧過往,中國醫藥(處方藥)互聯網市場,在互聯網僅處于“信息大流通時代”早早起步,但在互聯網進入“實物產品大流通”大循環時代落到后面。
如今國家正在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構建數字社會、營造數字生態的背景下,互聯網已經升級到了“服務產品大流通”大循環時代,處方藥互聯網市場正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再度發力前行。
至此,在經過23年“網上沖浪”之后,醫藥電商行業和心目中的市場藍海的距離,僅一步之遙。
回首來路,很少有政策像網售處方藥政策細則這般,歷經如此漫長的馬拉松。盡管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但藥品網售不是一個孤零零的環節,涉及診斷、處方、存儲、銷售、物流、安全等系列問題,也和涉及民生的醫保政策息息相關。
對監管部門和政策制訂者來說,如何監管新興業態的互聯網健康產業的發展是一個全新的命題,需要不斷的探索、實踐、完善,努力適應生產力規律。
而對行業從業者而言,只有讓線上經營規范有序,守住質量和安全的生命線,才能在可能即將進入的市場藍海中“沖”的更遠,“浪”的更久。
隨著整個數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互聯網市場也必將逐步回歸到到商業本質上去,深深附著于信息、產品、服務之上的“使命的流動“將會是互聯網的未來,更是處方藥市場以及整個醫藥健康的未來。
譚卓曌(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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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添加筆者微信交流:
楊維瓊:Yang0302wq
譚卓曌:Redamancyzzcc
王晨:fanxinbeijing2007
商務合作:鄧力維 13143942336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