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器械 編輯:林楚恒 77家藥企查賬,結果正式公布,名單在文末 1 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 今日下午(4月12日),財政部官網發布“醫藥企業會計信息檢查公告”,依據《會計法》,針對人民群眾長期反映的藥價虛高頑疾,財政部會同國家醫保局于2019
來源:賽柏藍器械
編輯:林楚恒
77家藥企查賬,結果正式公布,名單在文末
1
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
今日下午(4月12日),財政部官網發布“醫藥企業會計信息檢查公告”,依據《會計法》,針對人民群眾長期反映的藥價虛高頑疾,財政部會同國家醫保局于2019年對77家醫藥企業實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檢查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摸清了藥價虛高成因,震懾了醫藥企業帶金銷售、哄抬藥價等違規行為,保障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等重大改革的推進。
經查,部分醫藥企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使用虛假發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使用;二是虛構業務事項或利用醫藥推廣公司套取資金;三是賬簿設置不規范等其他會計核算問題。
財政部依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財政部有關監管局檢查的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其他醫藥企業,由負責檢查的財政廳(局)就地實施行政處理處罰。檢查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移交主管機關處理。
據此前公示文件,對77家藥企進行穿透式的檢查主要核實醫藥企業銷售費用的真實性、合規性,對醫藥企業銷售環節開展“穿透式”監管,延伸檢查關聯方企業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咨詢等機構,必要時可延伸檢查醫療機構。
檢查的主要內容為:銷售費用真實性、成本真實性、收入真實性、其他四個方面。其中,對銷售費用的真實性列出了六大具體的檢查內容:
- 銷售費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據,是否真實發生;
- 是否存在以咨詢費、會議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各類發票套取大額現金的現象;
- 是否存在從同一家單位多頻次、大量取得發票的現象,必要時應延伸檢查發票開具單位;
- 會議費列支是否真實,發票內容與會議日程、參會人員、會議地點等要素是否相符;
- 是否存在醫療機構將會議費、辦公費、設備購置費用等轉嫁醫藥企業的現象;
- 是否存在通過專家咨詢費、研發費、宣傳費等方式向醫務人員支付回扣的現象。
3月9日,某省財政廳發布行政處理決定書稱,根據《財政檢查通知書》,省財政廳檢查組從2019年6月26日起,采取就地檢查的方式對某藥企2018年會計信息質量工作進行了檢查。
檢查發現涉事企業,以不真實的原始憑證報銷銷售費用—差旅費。報銷銷售費用—推廣服務費所附合同不規范。違反了《會計法》第十四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的規定。
根據公告,上述藥企子公司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與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上市藥企在聯系三個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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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取290家企業銷售額
對于上市公司的合規調查從未停止,國家多個部門均在進行。
2月19日,中紀委官網發表《鏟除醫療腐敗滋生土壤》一文,文章指出,某知名三甲醫院的原黨委書記、院長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被查。
在審查調查主體工作結束后,審查調查人員并沒有直接“鳴金收兵”,專案組又拿出一個多月的時間,針對全市醫療系統腐敗問題進行調研。通過多次實地走訪相關單位,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對該醫院全體班子成員和重要崗位干部進行面對面談話,形成強有力震懾。
調取了全國290多家醫藥類上市公司年報,對銷售費用進行分析解讀,最終深挖出不少管理漏洞和監督盲區。
中國A股市場并不平靜,部分公司先后被查出不同程度的財務造假。
此前,央視《焦點訪談》發布“財務造假須嚴懲”的專題報道指出,一批A股上市公司先后遭到證監會的立案和處罰,原因是他們涉嫌財務造假的違法違規行為,金額甚至突破百億元。
也有藥企號稱賬上趴著100億、200億資金,到了短期債要清算的時候,幾個億卻拿不出來,很可能賬上的現金就是假的。
據悉,這些上市藥企已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結果會遭遇股價大跌,停牌甚至退市風險。
證監會查實,部分企業虛增營業成本等多種手段,合計虛增利潤近百億元,在央視的報道中,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證監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進行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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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整治醫藥費用
國家對于醫藥銷售環節一直開展“穿透式”監管,延伸檢查關聯方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咨詢等機構,檢查醫療機構的安排,以及費用、成本、收入的真實性。
國家醫保局此前曾發布《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內容指出將對所有醫療企業,有賄賂、回扣、虛開增值稅發票等失信行為的,均被納入評價范圍,進行失信懲戒。
賽柏藍器械查詢,國家衛健委曾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中指出將對醫藥生產流通領域虛開發票、偷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
將嚴厲打擊醫藥企業與合同營銷組織(CSO)企業串通,虛構費用套現以支付非法營銷費用的違法行為。聚焦醫藥購銷、醫療服務和“保健”市場等重點領域,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和廣告監管執法,加大對商業賄賂、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將繼續規范醫商合作交往途徑。明確行業學協會、醫療機構與醫藥相關企業間行為底線,制定醫務人員對外交往行為規范。嚴厲打擊假借學術會議、科研協作、學術支持、捐贈資助進行利益輸送的不當行為。
允許在合規、合法的前提下,開展醫商交往行為,建立健全雙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監管、事后備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有關統計顯示,今年以來,約有20家上市藥企因銷售費用增長過快,甚至超過營收的增速而收到監管部門的問詢函和監管函,并要求說明銷售費用增長合理性等問題。
這也是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的核心原因,這意味著查帳行動將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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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