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有不少公司為了更加適應大環境變化,進行了內部架構調整,蓄勢待發,爭取新的一年里在市場上分得一本羹;但也有的公司從自家代表下手,變著法的【算計】自己人。昨日接到小伙伴爆料:某司,翻老底算老賬,以2019年3月的一場會議照片有疑議為由,與代表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其實從去年開始就有個別公司查之前的
新年新氣象,有不少公司為了更加適應大環境變化,進行了內部架構調整,蓄勢待發,爭取新的一年里在市場上分得一本羹;但也有的公司從自家代表下手,變著法的【算計】自己人。
昨日接到小伙伴爆料:某司,翻老底算老賬,以2019年3月的一場會議照片有疑議為由,與代表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
其實從去年開始就有個別公司查之前的賬單,甚至有公司倒查3年的賬單,并要求提供很久之前某場會議的【證據鏈】,如果無法提供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要求,以“合規”為由終止勞動關系,著實讓人慌得一批
這種模式是否符合勞動法,這里不過多評論,有需要的朋友建議去咨詢專業的律師,相信律師會給大家滿意的、專業的答復。
之前大晨一個朋友在某司工作近15年,得到了公司的認可,職位也從一線銷售升到大區經理,一直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直到公司計劃縮崗,要將他裁掉,這時候給出的理由為:不能適應目前的工作崗位,并簽PIP,要知道這種操作是沒有賠償的~
這里只想說,作為一個公司,如果想要裁掉員工,可以按照勞動法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協商一致,并給予相應的賠償金,少些套路,多些真誠,好聚好散,也好在圈內留個好名聲。
本文來源:醫藥經濟人 作者:大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