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醫保新政,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來源:臺州醫保等 編輯:云影 浙江發布全國范圍第一部醫療保障領域的綜合性、創制性地方立法,分為8章59條,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這也是全國范圍內第一部醫療保障領域的綜合性、創制性地方立法。條例共分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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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醫保數字化改革體現在多個層面:醫療費用即時聯網結算,“一站式”辦理。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在結算階段均是“一站式”辦理,實現所有醫保經辦事項線上辦理全覆蓋;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如遠程診療、在線復診、處方線上流轉等,在這其中也是電子憑證、電子病歷、電子處方等無紙化的運用;在醫保基金使用監管方面,通過構建一個系統實施監管智能審核以保障數字醫保建設。
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第八條 本省依法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為延伸,醫療救助為托底,商業健康保險、職工互助醫療和醫療慈善服務等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解讀:建立總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該《條例》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引導商業保險公司建立面向所有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設置健康狀況、既往病史等前置條件,保費與個人疾病風險脫鉤的商業健康保險,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之外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充性保障。
增設長期護理險
第十四 條穩步推進統一的覆蓋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失能等級達到一定程度的參保人員所發生的必要護理費用,按照規定標準予以保障。
省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長期護理保險工作的規范和指導。
解讀:長期護理保險針對失能參保人員,特別老年人護理。在浙江省,寧波市、義烏市、嘉興市等均是該項改革的試點地區,其中,寧波市為國家試點城市。接下來,浙江省將持續推進這項工作。未來,長期護理保險將作為獨立險種。
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政策統一
十七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分別以設區的市為統籌地區實行基金統籌,逐步推進省級統籌。
解讀:一是統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基數和比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以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對于職工工資總額的確定存在不同理解和做法。該《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確定標準由省人民政府規定,具體繳費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二是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實行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人均籌資標準不低于統籌地區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參保人員個人繳費一般不低于人均籌資額的1/3。人均統籌資額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三是統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繳費年限。用人單位職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或者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年限累計達到20年的,退休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費;其繳費年限累計未達到20年的,可以繼續按月延續繳納或者一次性繳納不足年限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政策統一
第二十九條 靈活就業人員在統籌地區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辦理參保登記的第二個自然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中斷繳費期間不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恢復正常繳費的,自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統籌地區關于靈活就業人員補繳保險費并享受保險待遇的規定更有利于靈活就業人員的,從其規定。
解讀:保障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權益是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政策統一中的重要內容。
目前,各地對此類人員參保后享受的醫保待遇政策不一樣,如在繳納保險費后何時開始享受醫保待遇方面,各地區規定的時間為3-6個月不等。因此,為保障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促進新業態發展,該《條例》對此類人員首次參保、中斷繳費等情況后醫保待遇政策進行統一,適當提高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待遇。
推動三醫改革聯動
第三十二條 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就診和在定點藥店購買藥品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部分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予以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根據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與分級診療制度相銜接機制,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診治常見病、慢性病,鼓勵基層醫療機構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參保人員提供優質的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
解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與分級診療制度相銜接機制是三醫(醫保、醫療、醫藥)聯動的體現之一。以感冒、發燒等常見病為例,當參保人員前往醫院買藥看病時,不同級別的醫院醫保支付比例各不同。醫院級別越高,常見病醫保支付比例越低,自己承擔的費用越高,反之亦然,以此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診治常見病、慢性病。
三醫聯動還體現在定點醫療機構在醫療檢查檢驗信息共享,檢驗結果互認上,避免醫院里過度檢查、醫保基金浪費等問題。
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第四十一條 省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集中采購平臺)產品交易管理,建立單元競價等優勝劣汰的市場化準入和退出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采購價格協同。
省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配送、動態監測、貸款結算、信用評價等方面的管理,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等機制。
本省定點公立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通過集中采購平臺采購藥品、醫用耗材。定點民營醫藥機構可以自主選擇通過集中采購平臺采購藥品、醫用耗材。
解讀:集中帶量采購是近年來醫保中的熱點話題。20年11月,國家醫保局首次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開標,最終支架價格從均價1.3萬元降至700元,為百姓帶來了諸多實惠。浙江省開展集中帶量采購,通過醫保支付標準和集中采購價格實現協同,最終達到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的結果。
本文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