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業藥師,被強制注銷注冊證。 一執業藥師,被強制注銷注冊證 4月19日,甘肅藥監局發布了《關于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我局依據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
一執業藥師,被強制注銷注冊證。
一執業藥師,被強制注銷注冊證
4月19日,甘肅藥監局發布了《關于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我局依據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強制注銷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李某某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因為“掛證”,多人被強制銷證
無獨有偶,早在去年11月30日,甘肅省也有多名執業藥師被強制注銷注冊證。
根據公告,依據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強制注銷存在“掛證”行為的張某某執業藥師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同年11月13日,甘肅省藥監局發布公告指出,依據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強制注銷存在“掛證”行為的楊某某等4名執業藥師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今年,嚴查執業藥師“掛證”
自2021年1月1日起,《國家藥監局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正式執行。根據該通知要求,過渡期內,各市縣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區域內藥學技術人員的管理,對藥品零售企業按規定配備藥學技術人員的情況進行登記,建立相關信息檔案。
該通知明確,要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對執業藥師(或藥學技術人員)配備和在崗執業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盡職履責。對于不按規定配備且整改不到位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依法查處,并采取暫停處方藥銷售等行政處理措施。對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要錄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撤銷其注冊證書并堅決予以曝光;還要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
梳理發現,寧夏、浙江、山西、安徽等地藥監2021年零售藥店檢查工作重點都明確,要嚴查執業藥師“掛證”及執業藥師不在崗。
4月12日,寧夏藥監局發布的《關于開展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檢查零售藥店是否按要求配備執業藥師(或藥學技術人員)以及是否在崗執業等情況。
3月5日,浙江省藥監局印發的《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藥品GSP飛行檢查工作的通知》指出,將“企業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履職情況是否在職在崗;執業藥師是否掛證”作為檢查重點。
3月2日,山西省“2021年全省藥品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也談到,藥品零售企業檢查重點以處方藥銷售不合規和執業藥師“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排查。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