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桂林市4家三級甲等醫院因重復收費,被依法罰沒860多萬元。 作者|趙小樺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擊上方頭像關注“看醫界”,每天都有料! 近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
近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桂林市4家三級甲等醫院因重復收費,被依法罰沒860多萬元。
作者|趙小樺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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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桂林市4家三級甲等醫院因重復收費,被依法罰沒860多萬元。
據了解,涉案的四家醫院分別為:桂林市人民醫院、桂林市婦女兒童醫院、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以及桂林市中醫醫院。其中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被罰最高,違法所得和罰款累計共約310萬元,而桂林市人民醫院、桂林市婦女兒童醫院和桂林市中醫醫院則分別被處約240萬元、240萬元、80萬元的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這四家醫院均為公立三級甲等醫院,其中,桂林市人民醫院前身為1946年3月成立的桂林市公立醫院,1950年、1951年先后更名,1963年才定名為桂林市人民醫院并一直沿用至今,目前開放床位1300余張。與之類似的是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始建于1916年10月,初為美國基督教教會醫院(浸信會醫院),曾經歷三次更名,編制床位503張,實際開放床位676張。
而桂林市婦女兒童醫院由桂林市婦幼保健院和原桂林市第四人民醫院于2006年2月整合而成,現醫院占地面積40畝、建筑面積4.2萬平方米,編制床位620張,開放床位442張。桂林市中醫醫院創建于1958年,是桂北地區規模最大的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院前急救為一體的三級甲等中醫醫院,醫院開放床位935張。
實際上,除了桂林的4家三甲醫院因重復收費而遭到行政處罰外,據《看醫界》了解,2020年11月,同為三甲醫院的柳州市婦幼保健醫院在醫療服務過程中,也存在擴大范圍、分解項目、重復收費方式向患者收取醫療服務費的價格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360多萬元,并處以違法所得0.5倍罰款,即罰款180多萬元,兩項合計罰沒540多萬元。
2020年3月,鄭州市兩家三甲醫院也因價格違法被處罰。據悉,鄭州市中醫院存在重復收取ABO血型鑒定費、Rh血型鑒定費,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麻醉費,擴大收費范圍收取急危病人麻醉費等違法行為,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6萬元,并罰款1.6萬元。
而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因存在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價格違法行為,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9萬元,并給予違法所得1倍,即3.9萬元的罰款。
《看醫界》專欄作者、陜西省山陽縣衛健局副局長徐毓才介紹,上述三甲醫院不同程度違反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高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和第(六)項“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價格違法行為。
而對于這一行為的處罰,按程度分為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三種罰款幅度:從輕處罰應當為違法所得的2倍或者1倍以下,一般處罰應當為違法所得的3倍,從重處罰應當為違法所得的4倍或者5倍。
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醫療機構價格違法行為的執法主體,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嚴懲是必然的。同時,值得警醒的是,重復收費、分解收費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除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處罰外,醫保管理部門同樣有權處罰。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規定,定點醫藥機構存在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相關法律條款的完善,違法違規的成本將越來越大。對于醫院管理者來說,合法合規經營至關重要,不能觸碰法律的界限。(本文為《看醫界》發布,轉載須經授權,并在文章開頭注明作者和來源。)
本文來源:看醫界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