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一地檢查25家藥店,全都有問題,21家要限期整改。 一地檢查25家藥店,全都存在問題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市場通報了2021年5月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信息。通報信息顯示,該局在上個月對轄區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 梳理發現,總
上個月,一地檢查25家藥店,全都有問題,21家要限期整改。
一地檢查25家藥店,全都存在問題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市場通報了2021年5月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信息。通報信息顯示,該局在上個月對轄區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
梳理發現,總計檢查了13家藥店和12家經營器械的藥店。其中,檢查藥品零售單體藥店和連鎖門店13家,不合格企業0家,限期整改企業11家,合格企業兩家。雖然有兩家企業合格,但是這13家企業都存在問題。具體如圖:

同樣的,檢查經營醫療器械的藥店12家,其中,不合格0家,限期整改10家,合格兩家。雖然有兩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合格,但是也存在問題。具體如圖:

總體來看,25家被檢查的藥店,全部都存在問題,主要涉及拆零藥品銷售未登記;未憑處方銷售;計算機系統操作不熟練;部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部分需陰涼儲存的藥品未放入陰涼區域;溫濕度記錄未登記;陰涼區域溫度超標未采取調控措施;執業藥師未在崗以及未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部分醫療器械未放入醫療器械專柜;部分藥品與非醫療器械混放等。
今年下半年,藥店重點檢查醫療器械
本月開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對此,5月31日,國家藥監局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對于醫療器械違法行為的查處,公告明確,醫療器械違法行為發生在2021年6月1日以前的,適用修訂前的《條例》,但依據新《條例》認為不違法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新《條例》。違法行為發生在2021年6月1日以后的,適用新《條例》。
早在今年3月26日,國家藥監局就發布了《關于開展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明確要按照2021年全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會議部署,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醫療器械風險管理。
《通知》排查治理重點談到了9個方面,涉及疫情防控類醫療器械、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監督抽檢不合格企業、投訴舉報頻發的產品和企業等。
按照《通知》安排,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含網絡銷售企業)要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風險隱患形成臺賬,并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風險隱患。自查表、整改計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應當于6月30日前提交屬地藥品監管部門。

此外,《通知》還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對重點企業和品種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真自查、早整改、抓管理、保質量”。要突出重點、壓實責任,制定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監管責任清單,各項責任明確到具體人員。要結合轄區監管實際情況,全面梳理監管短板和不足,形成風險隱患清單和自查整改臺賬,限期落實整改,實現清單管理、逐一銷號。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