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新規出臺,可在零售藥店兼職執業了。 執業藥師,可在藥店兼職執業了 日前,天津市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9個方面對零售藥店執業藥師的配備、崗位職責、使用要求
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新規出臺,可在零售藥店兼職執業了。
執業藥師,可在藥店兼職執業了
日前,天津市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9個方面對零售藥店執業藥師的配備、崗位職責、使用要求及監督檢查等再次作了明確規定,十分系統且完善。
《通知》要求,除僅經營乙類OTC的藥店外,其他藥店應當配備至少1名執業藥師及2名具備相當于藥師或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且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質量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企業的執業藥師。

同時,《通知》還強調,零售藥店應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執業藥師依法配備使用要求,堅決杜絕執業藥師掛靠,督促執業藥師切實盡職履責,充分發揮執業藥師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為切實發揮執業藥師作用,推進藥品零售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除了這些常規配備要求,天津市《通知》還出臺了6項舉措,確保零售藥店在營業時有執業藥師在崗履職。
其中,第3項舉措提及,鼓勵多樣化使用執業藥師,持有《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未注冊人員,可參照《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并提交兼職合同,注冊為執業藥師,在藥品零售企業兼職從事處方審核和調配、合理用藥指導和咨詢服務。

多地發文,鼓勵執業藥師多點執業
很顯然,天津市多樣化使用執業藥師的政策,也是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的一種表現形式。
今年年初,湖北省發布的《關于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談到,有條件放寬執業藥師多點執業。隨后,湖北省藥監局又在最新出臺的《湖北省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強調了這一點。
《辦法》明確,在崗醫院藥房執業藥師可以為社會藥房提供用藥咨詢、處方點評、處方審核等藥學服務,但無處方審核簽字權。在崗醫院藥房執業藥師在社會藥房兼職從事有關藥學服務活動的,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社會藥房承擔所提供的藥學服務活動主體責任。
有所區別的是,天津市《通知》指出,支持執業藥師統一注冊。在滿足開辦條件的前提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將執業藥師統一注冊在連鎖企業總部,建立執業藥師管理檔案,方便統一調配使用。
當然,這也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就是同一連鎖的執業藥師可根據需求由連鎖總部調配在不同門店進行多點執業。對于同一區域門店多且集中的連鎖來說,通過多點執業進行互補,提供執業藥師在崗率。
靈活應對,保證執業藥師在崗率
今年年初,賽柏藍—藥店經理人在《執業藥師,可多點執業了》一文中就談到,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為遠程藥事提供了可能,或者說遠程藥事是藥師多點執業的一種表現形式,因為這兩點本質上是沒有過多差別的,多點執業可以存在很多表現形式。
當然,天津市的政策也印證了這一點。《通知》3項舉措還提及,鼓勵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在藥品零售企業以及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遠程審方室從事處方審核和用藥指導。
同時,開展遠程藥事服務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其門店執業藥師可參與本企業遠程審方室的處方審核和用藥指導。
按照天津市《通知》要求,開展遠程藥事服務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事遠程藥事服務的執業藥師數量應與所服務的藥店規模相適應,每名執業藥師服務的藥店不超過20家,每增加20家藥店增加1名執業藥師(不足20家按20家計算)。如有經營中藥飲片的藥店,配備的執業藥師中應有合理數量的執業類別為中藥學的執業藥師。
另外,《通知》支持延伸遠程藥事服務,已通過遠程藥事服務登記并正常開展遠程藥事服務工作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承接單體藥店的委托,開展處方審核、合理用藥指導工作,作為單體藥店執業藥師非工作時間處方審核的補充。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