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證生產、銷售藥品,一網店老板被沒收違法所得130萬,罰款3000萬。 無證售藥被罰3000萬 2月25日,四川邛崍市法院公布一起案例,違法行為人彭某因無證生產銷售藥品,被重罰3000萬元。 根據公布信息,在“春雷行動2021”活動中,邛崍市監管部門在某民房內查
因無證生產、銷售藥品,一網店老板被沒收違法所得130萬,罰款3000萬。
無證售藥被罰3000萬
2月25日,四川邛崍市法院公布一起案例,違法行為人彭某因無證生產銷售藥品,被重罰3000萬元。

根據公布信息,在“春雷行動2021”活動中,邛崍市監管部門在某民房內查獲各類藥材、藥品及半成品共1153kg。調查發現,自2020年4月起,相關負責人彭某在該民房內無證生產各類藥品,并通過其經營的網店進行銷售,網店銷售頁面顯示,出售產品銷售額為130萬元左右。
按最新《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
依據上述規定,監管部門給予違法行為人彭某以下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1301106.07元。
2.罰款3000萬元。
收到處罰決定后,彭某至今仍未履行,監管部門依法向邛崍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通過審理。
國家嚴查網絡售藥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上購藥成為不少消費者的生活習慣。與之對應的是,由于監管不到位,網上平臺正成為違法藥品的銷售“溫床”,而無證售藥僅是其中一環。
在網售藥品問題頻發的環境下,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維護市場秩序,國家部門多次發文,要求嚴查網絡售藥。
2月11日,國家藥監局召開會議表示,對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再部署、再強調、再落實。會議還明確,以嚴厲打擊制售假藥劣藥、違法生產中藥飲片、網絡非法銷售為重點,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會議要求集中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線索,消除一批風險隱患。
2021年12月3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十四五”國家藥品安全及促進高質量發展規劃》指出,要嚴格監管網絡銷售行為,地方各級藥監部門要依職責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的監管。
2021年7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表示,相關部門要加快制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提升監管質量和效能。
多地嚴抓,正規購藥請選藥店
不僅是國家部門,地方對于“網絡違法售藥”行為實施嚴抓、嚴罰,以凈化網售藥品市場環境。
2021年8月,寧夏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案件,14人因無證生產、網售藥品,被處罰共計超3000萬元,并且面臨6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5月,山東膠州市法院公開宣判,15人因通過網絡渠道制售假藥(治療冠心病藥物立普妥、波立維),被處有期徒刑6個月到12年不等,其中主要涉案人員王某被處罰款188萬元,有期徒刑12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據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罰款150萬起步。
賽柏藍-藥店經理人友情提醒,銷售假劣藥社會危害極大,面臨處罰極重,各位藥店人請勿參與其中。
對于消費者購藥,中消協發出提醒,盡量選擇藥店、醫院、診所等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正規場所(含電商平臺)購買藥品,仔細檢查藥品的批準文號(國藥準字號)、有效期限等,消費者可在國家藥監局網站進行查詢、核實。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