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絡售藥的專項整治,開始了。 專項整治,線上線下一致 近日,廣東省藥監局發文表示,要在全省范圍部署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這次年度專項整治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聚焦三項檢查重
針對網絡售藥的專項整治,開始了。
專項整治,線上線下一致
近日,廣東省藥監局發文表示,要在全省范圍部署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這次年度專項整治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聚焦三項檢查重點:
1.未取得資質從事藥品網絡銷售問題。包括未取得藥品生產經營使用資質的單位或資質超過有效期非法從事藥品網絡采購、銷售活動,以及未取得或超過《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有效期從事提供藥品網絡信息服務、發布虛假藥品信息活動。
2.藥品網絡銷售者通過網絡違法違規銷售藥品問題。包括非法銷售假藥、劣藥,已要求召回或監管部門要求停止銷售使用的藥品,非法銷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未按規定銷售含麻黃堿類、可待因、曲馬多等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非法銷售含麻黃堿類、可待因、曲馬多等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藥品,藥品配送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
3.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履責問題。包括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是否嚴格履行對入駐平臺的藥品網絡銷售者的資質審核義務,是否對發生在平臺的藥品經營行為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及時停止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網絡銷售者的網絡交易服務。
網絡違法售藥,重點檢查7種行為
隨著網售藥品的政策逐步放開,關于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行動,已成為各地監管部門的重點工作。
4月6日,山西省藥監局下達《關于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表示,要進一步規范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凈化藥品網絡銷售市場,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鞏固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決定今年繼續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監管部門重點檢查以下7種違法行為:
1.非法銷售假藥、劣藥,已要求召回或監管部門要求停止銷售使用的藥品
2.非法銷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
3.未按規定銷售含麻黃堿類、可待因、曲馬多等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
4.非法銷售中藥配方顆粒、醫療機構制劑
5.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藥品
6.未嚴格執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有關規定,無處方或未經執業藥師審核而銷售處方藥
7.藥品配送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
此外,安徽省藥監局4月發文《省局持續強化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強調,要把規范藥品網絡銷售行為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加強與工信、公安部門溝通,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查處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企業,形成有效震懾,切實維護藥品網絡銷售秩序。
網售處方藥放開,線上市場成監管重點
值得注意的是,在網售處方藥方面,國家部門動作頻頻。
4月8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聯合發文指出,在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進行網售處方藥試點:建立電子處方中心(為處方藥銷售機構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務),對于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處方藥,除國家藥品管理法明確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外,全部允許依托電子處方中心進行互聯網銷售,不再另行審批。
4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表示,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這意味著,處方藥網售的大門已徹底打開,處方藥零售將全面進入互聯網時代。
4月29日,國家藥監局在上海組織召開藥品網絡銷售監管工作座談會,主要圍繞藥品網絡銷售管理等方面,并且對藥品網絡銷售相關責任方提出要求。
可以看出,隨著網售處方藥政策放開,網絡售藥市場將成為監管部門的檢查重點,網上藥店的經營要求只會越來越嚴格,網絡違法售藥的懲治力度也將加大。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