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15家藥店,停業整頓 6月8日,根據東莞市場監管消息,自5月19日起,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全市藥店全覆蓋現場檢查,期間對215家未嚴格執行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藥店責令停業整改。 除了未嚴格執行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市監管部門還發現,部分藥店在“要
東莞215家藥店,停業整頓
6月8日,根據東莞市場監管消息,自5月19日起,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全市藥店全覆蓋現場檢查,期間對215家未嚴格執行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藥店責令停業整改。
除了未嚴格執行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市監管部門還發現,部分藥店在“要求顧客進門測體溫、帶口罩”等防控措施方面落實不到位。監管部門對此表示,隨著我國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一些藥店持續疫情防控上的心態有所松懈。
市監管部門還提到,通過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收集了藥店上報的購藥人員信息428萬條,并及時推送給市公安局和市衛健局,讓藥店在疫情防控中更好地發揮“哨點”監測作用。
為了讓藥店繼續發揮好“哨點”監測作用,落實疫情防控監測主體責任,市監管部門提出5點要求:
1.做好場所消毒、佩戴口罩等防護工作,在營業場所顯眼位置張貼《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和《東莞市發熱門診重點醫院名單》以及警示標語。
2.要求顧客進店戴口罩、測量體溫并出示健康碼,一旦發現發熱人員(體溫≥37.3℃)或顧客健康碼“黃碼”的不準進入藥店購藥,引導其盡快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3.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藥品時,查看患者粵康碼行程并詢問患者14天內有無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旅居史,認真核對購藥人員身份證和電話號碼等信息,如實登記《零售藥店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本》,并上報省藥監局智慧食藥監“購藥人員信息登記報告系統”。
4.網上藥店應按要求對《目錄》藥品采取限制措施。
5.要妥善處理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耐心向購藥人員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引導群眾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同時,注意保護購藥人員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用于商業目的等。
廣東多地藥店,被嚴查
目前,廣州市正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期,廣東其他地區也出現了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嚴密疫情防控下,藥店成了重點監管場所之一,不少藥店被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據不完全統計:
深圳市:153家藥店停業整頓。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表示,自5月21日以來,相關部門累計出動了執法人員1萬余人次,檢查重點場所2萬家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立整立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整頓,其中,責令停業整頓零售藥店153家。
佛山市:249家藥店關停整改。根據佛山市場監管部門消息,5月17日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迅速部署開展全面排查,完成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措施檢查100%全覆蓋,截止5月31日,已關停整改零售藥店249家。
中山市:99家藥店停業整改。中山日報消息,近日中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轄區所有零售藥店開展為期兩周的全覆蓋大排查,共檢查藥店3223家次,截至6月7日,全市共有99家藥店被停業整改。
中高風險地區,藥店不得銷售37種藥
6月5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關于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強調,要切實發揮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哨點”預警作用,提高監測的敏感性、靶向性,具體落實如下要求:
1.全省藥品零售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對《疫情期間需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要求顧客進店測量體溫并出示健康碼,如發現顧客健康碼“黃碼”的,不準入店購藥,并指引到醫療機構就診。藥品零售企業應在營業場所內明顯位置張貼相關要求和警示標語,將上述措施向公眾公示。
2.全省中高風險地區內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目錄》藥品,直至恢復為低風險地區。
3.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從即日起,不得向收貨地址位于廣州、深圳、佛山地區的個人消費者銷售《目錄》藥品,直至該地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附:疫情期間需登記報告藥品目錄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