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發文,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要求有變。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新要求公布 根據最新版《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安徽省藥監局局近日組織起草了《安徽省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
多省發文,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要求有變。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新要求公布
根據最新版《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安徽省藥監局局近日組織起草了《安徽省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明確,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分為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由省人力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確定,根據相關規定授予學分。
同時,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應不少于90學時,每3個學時為1學分,每年累計不少于3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按照《意見稿》要求,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通過下列方式參加繼續教育的,計入本人當年繼續教育學時:
1、參加培訓班、研修班或者進修班學習;
2、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實踐活動;
3、參加學歷、學位教育或者能力提升進修學習;
4、參加遠程教育;
5、參加課題研究、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學術訪問等活動;
6、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
至于學分授予標準和計算方法,《意見稿》談到8種獲取方式。具體如下:
第一,參加培訓班,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3學時授予1學分,每學時40-45分鐘;主講人每學時授予2學分。
第二,參加學歷、學位教育或課程進修,凡考試考核合格者,每門課認定15學時。
第三,參加繼續教育實踐,根據教育實踐內容和實踐時長授予相應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第四,參加遠程教育,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課件的學時數每3小時授予1學分,每學時不少于40-45分鐘。
第五,參加學術交流會議
1.參加國家部委舉辦的藥學類學術會議:認定6個學時。報告論文者,2000字以內,另加5個學時;2000字以上,另加8個學時。
2.參加省級藥學類學術會議:認定5個學時。報告論文者,2000字以內,另加3個學時;2000字以上,另加5個學時。
第六,課題研究與項目開發
1.國家級課題(項目)
(1)主課題(項目)組人員:按職責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別認定90學時、72學時 、60學時、50學時、40學時;
(2)子課題(項目)組人員:前3名,每年分別認定40學時、35學時、30學時。
2.省級課題(項目)
(1)主課題(項目)組人員:前3名,每年分別認定90學時、72學時、60學時。
(2)子課題(項目)組人員:前3名,每年分別認定30學時、25學時、20學時。
第七,出版著作(譯作)或發表論文
1.出版著作(譯作):每萬字認定5學時。
2.發表論文(譯文):
(1) 在國家級刊物上:每千字認定5學時。
(2)在省級刊物上:每千字認定3學時。
第八,參加援疆、援藏、國(境)外學術活動及到基層、貧困地區扶貧、支教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人事部門按每年90學時的標準認定本人繼續教育學時。參加學術會議者、課題研究者、出版著作或發表論文者的繼續教育學時數由省藥學專業人員資格認證中心認定。
不參加繼續教育,不予注冊
就在上個月24日,國家藥監局公布了最新版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要求各地遵照執行。
按照《辦法》規定,執業藥師每年應參加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每3個學時為1學分,每年累計不少于3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此外,該《辦法》從制度層面加強了注冊與繼續教育的有效銜接,督促執業藥師加強繼續教育。《辦法》指出,執業藥師注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必須具備5項條件,其中就包括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對于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則不予注冊。
《辦法》談到,申請人申請首次注冊需要提交繼續教育學分證明等5份材料。對于非獲證當年申請注冊的,應當提供《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批準之日起第二年后的歷年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根據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最新消息,截至2021年5月底,全國執業藥師累計在有效期內注冊人數為622602人。按照《辦法》要求,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對于這62萬人來說,只要涉及注冊變更和延續,同樣要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多地發文,繼續教育要執行新規
本月6日,云南省藥監局發布通知明確,要按照《云南省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細則》)對開展2020年度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驗證工作。
《細則》指出,藥學繼續教育的對象為該省藥品研發、生產、經營、監管技術支撐體系等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該省有關規定取得藥學(藥品)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藥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細則》規定,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分為Ⅰ類學分和Ⅱ類學分兩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所獲得的學分不低于25分,其中,Ⅰ類學分不少于5分。
具體獲取方式及評分標準如下圖: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