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部門聯合發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以享受契稅免稅優惠了。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擊上方頭像關注“看醫界”,每天都有料! 說起醫療機構的稅收,很多讀者一看到這個說法可能都會“吃一驚”,感覺這個問題很稀奇,或因為從來沒
近日,兩部門聯合發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以享受契稅免稅優惠了。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擊上方頭像關注“看醫界”,每天都有料!
說起醫療機構的稅收,很多讀者一看到這個說法可能都會“吃一驚”,感覺這個問題很稀奇,或因為從來沒有聽說過辦醫院還會涉及稅收問題,一直以來,醫院不都是免稅的嗎?這可能主要是因為我們之前所見的非公醫療機構比較少或者周邊的一些非公醫療機構大部分都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免契稅優惠
7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關于免稅的具體情形。
《公告》指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契稅免稅優惠,而享受政策的限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指的是依法登記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的非營利法人和非營利組織。
其中,醫療機構的具體范圍為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設立的醫療機構。《公告》明確,享受契稅免稅優惠的土地、房屋,用于醫療的,限于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醫療的土地、房屋。
那么要弄清楚這個,需要了解什么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什么是契稅?以及其中諸如醫療機構依法登記、直接用于醫療的土地、房屋等。
營利與非營利的區別
二○○○年七月十八日,原衛生部、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計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醫發〔2000〕233號)。實施意見指出,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批轉國務院體改辦等八部門《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0〕16號),實施醫療機構分類管理,促進醫療機構之間公平、有序的競爭,將我國醫療機構劃分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劃分的主要依據是醫療機構的經營目的、服務任務,以及執行的不同財政、稅收、價格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
實施意見規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為社會公眾利益服務而設立和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入用于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實際運營中的收支結余只能用于自身的發展,如改善醫療條件、引進技術、開展新的醫療服務項目等。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醫療服務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資者經濟回報的醫療機構。此外,政府不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
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同級政府給予的財政補助,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享受政府財政補助。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政府規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放開,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
二○一○年十一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提出,社會資本可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衛生、民政、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依法登記,分類管理。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
盡管多年來,在實際工作中,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看起來都差不多,似乎都不交稅,都在掙錢。但2020年6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繼續堅持國家對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并明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堅持以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
政府舉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在基本醫療衛生事業中發揮主導作用,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以政府資金、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
什么是契稅?
按征稅對象,全部稅收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
所謂流轉稅是以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等。
所謂所得稅類是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所謂財產稅是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數量或者財產價值為課稅對象,包括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船舶噸稅等。
所謂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和某些社會資源為征稅對象,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所謂行為稅是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課稅對象,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顯然,契稅就是財產稅的一種。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僅僅只是明確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用于醫療業務的土地、房屋享受契稅免稅優惠的政策,當然這里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盡管包括公立和非公,但主要指的是非公醫療機構,而實際上并不意味著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就不涉及其它稅收問題,如醫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醫療機構房屋不用于醫療而用于出租的房屋的契稅等。當然,更多的還是營利性醫療機構涉及的稅收。
契稅優惠早已有之
一直以來,由于醫療服務具有天然的社會福利屬性和社會公益屬性,因此,不管是營利性醫療機構,還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國家在稅收政策制定方面總體上是堅持“優惠”,在執行層面也比較“開明”。
二○一○年十一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的《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要求,進一步改善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執業環境,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稅收和價格政策。明確規定,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提供的醫療服務和藥品要執行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免征營業稅。
在土地使用方面,《通知》指出,有關部門要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改變,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2017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7〕44號)指出,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按規定免征增值稅,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
2019年6月,國家衛健委、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發布了《關于印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的意見》,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指出,營利性社會辦醫,包括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社會辦醫可按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稅收優惠。同時在用地方面,提出要擴大用地供給。要求各地在安排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時,本地區醫療設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計劃中落實并優先保障醫療衛生用地。
社會力量可以通過政府劃撥、協議出讓、租賃等方式取得醫療衛生用地使用權,新供醫療衛生用地在出讓信息公開披露的合理期限內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協議方式供應。經土地和房屋所有法定權利人及其他產權人同意后,對閑置商業、辦公、工業等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舉辦醫療機構的,可適用過渡期政策,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或劃撥決定書規定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或改變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也規定,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享受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稅收、財政補助、用地、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監督管理。而這一優惠政策也由此顯得更加“硬氣”。
然而,現實中,利好政策總是落實的要差一些。
康復、養老也可享受優惠
財政部稅務總局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明確,享受契稅免稅優惠的土地、房屋用途具體包括七種情況,除了“用于醫療的,限于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醫療的土地、房屋”外,還包括用于養老的,限于直接用于為老年人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的土地、房屋;用于救助的,限于直接為殘疾人、未成年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的土地、房屋。
這里之所以將這兩類列出,主要是還有一些殘疾人康復機構、護理院也是醫療機構的范疇,同樣可以享受契稅免稅優惠。(本文為《看醫界》發布,轉載須經授權,并在文章開頭注明作者和來源。)
本文來源:看醫界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