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類似藥:集中帶量,還是掛網議價采購?
來源:中國藥科大學作者:陳燁、丁錦希、郝麗、唐 迪編輯:云中鹿第一、第二輪國家集中采購未納入生物制品,當時生物類似物尚未審批上市可能是一個重要因素。但隨著國內生物類似物的不斷上市,生物制品是否應該納入集中采購成為生物制品采購的重要問題。中國藥科大學陳燁、丁錦希教授將從生物制品采購的特殊性入手對此進行
來源:中國藥科大學
作者:陳燁、丁錦希、郝麗、唐 迪
編輯:云中鹿
第一、第二輪國家集中采購未納入生物制品,當時生物類似物尚未審批上市可能是一個重要因素。但隨著國內生物類似物的不斷上市,生物制品是否應該納入集中采購成為生物制品采購的重要問題。中國藥科大學陳燁、丁錦希教授將從生物制品采購的特殊性入手對此進行探討。
生物類似物的臨床可替代性弱
生物制品的相對分子質量大、空間結構復雜,類似物與其原研生物制品在氨基酸序列和空間結構上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無法做到精準復制。
在注冊審批時,由于生物制品無法開展生物等效性( BE) 試驗,頭對頭療效和安全性比對研究可證明生物類似物與原研生物制品療效高度類似,但無法證明完全等效 [5]。
在生產時,由于專利持有人不披露制備過程,生物類似物的生產工藝與原研生物制品存在較大差異,這將導致產品在免疫原性、生物活性等方面存在差異,進而影響產品的有效性與安全性[6]。
在給藥時,由于采用靜脈注射途徑,藥物可通過血液循環迅速到達作用靶點,起效較快的同時,也使得不良反應發生較快,一旦產品的安全性出現問題,不良反應控制難度較大。
因此,不同于化學藥,域外多數國家對于生物類似物的臨床替代使用均持謹慎態度。從政策層面來看,英國、挪威、意大利、西班牙等多數歐洲國家,韓國、日本、中國臺灣、中國香港等均通過法律或指南規定禁止藥師進行生物類似物替代 [ 7-8]。
從醫師和患者臨床使用層面來看,歐盟和美國醫生與患者對生物類似物的了解接受程度較低,據調查僅有22.9%的醫生以及 38.8%的藥師對生物類似物有較深的了解,51%的醫生僅對初診患者給予生物類似物 [9]。
因此,生物類似物替代水平整體不高,IMS 對促紅細胞生成素、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人體生長素、干擾素、促濾泡素以及胰島素市場份額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域外多數國家生物類似物市場份額低于20%,歐盟平均市場份額低于 30% [10]。
可見,生物類似物臨床可替代性弱,若直接納入國家集中采購、通過獨家中標強化臨床替代,可能會增加臨床用藥風險。
原研生物制品與生物類似物的價差小
生物類似物的研發及上市難度遠大于化學仿制藥,通常化學仿制藥研發費用為100萬~400萬美元,僅約為創新化學藥研發費用 (約12億美元)的 0.8%~3%,而生物類似物的研發費用高達1億~2.5億美元,約為創新生物制品研發費用 (約13億美元 ) 的 7.7%~19% [ 11],且生物類似物上市必須開展至少1 項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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