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藥企巨頭再陷“回扣門”!支付7.29億美金和解金后,這家公司決定這樣做
剛剛因違反《反海外賄賂法》向美當局支付超過3億美元和解金僅一周時間,近日諾華又因在美國境內給醫生和患者提供非法回扣向美國司法部支付7.29億美元和解金。2000以來,因為各類“回扣門”事件而陷入漫長的訴訟以及巨額的和解金之中的跨國藥企屢見不鮮。 美國...
2020年07月01日某上市醫藥制造企業涉及7962萬元發票“暴雷”一事引發的補稅及滯納金血案,從公告具體情況,結合8個細節問題呈現分析,稽查風險的研判,重點六個稽查細節值得重視。
國家醫保局采購方案流出,高值耗材全國帶量采購已在眼前!80%的量,市場巨大!
7月3日,國家醫保局就醫用耗材進行全國帶量采購的方案首次流出,方案明確冠脈支架將作為耗材國采的切入點。 繼2018年的“4+7”之后,高值醫用耗材是否進行全國層面的帶量采購一直受到業內關注。不同于藥品帶量采購由國家層面率先組織,耗材的集采最近一年不斷...
2020年07月01日,某上市制藥公司公告,稅務局就該上市制藥公司的7962萬元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突擊稽查的結果(簡稱發票暴雷事件),引發補繳稅款1191萬元,引發繳納滯納金459萬元。這是近半年交易所對上市藥企不斷詢問銷售費用高企問題引發的最高金額。
具體來拆解如下:
1. 經證實開票單位與公司無業務往來,也未給公司開具過發票。發票來源問題明顯存在問題,套票是在金稅三期上線之后堵死的,少部分未堵死的領域則在一定范圍和階段內僥幸通過,這個秋后算賬,看誰倒霉了;
2. 接近8000萬票據顯示沒有業務發生,獲得虛開發票,這個系統性問題已經是系統性風控系統問題,針對性內控落地上,存在明顯的管控疏漏;尤其是8000萬虛開發票中,光前五名發票累計金額達2800萬元,這個系統性運行的發票問題上,沒有有效采取落地方式來疏導疏通解決是導致當下問題的關鍵因素。
3. 財務基本的“三流一致”基本都沒有落地,
發票流、現金流、貨物流的一致性均缺失
。未開具過發票意味著套票,套票意味著假票,假票意味著三流無法一致,基本三流無法一致是系統性風險中最低級的系統風險。
4. 發票的套票來源這層面紗無法揭開,這是系統性風險在不斷揭開之后面臨的問題,
這側面體現出中介會計師事務所在發票查驗比對方面的審計缺失
,連續三年審計過程中,高達8000萬體量發票比對審查未有效查驗出,是否存在事務所的基本素養問題?
5. 該缺口和風控疏漏,引發的問題是對整體3年財務報表的質疑,相關銷售費用、相關稅金、相關利潤均無法有效坐實,追溯調整與否從業務層面和公司治理層面處于兩難狀態,大事化小的最好方案就是一次性計入當期。但引發對當期損益的影響,就是累計3年對應的稅費1191萬元。這個由于風控和業務管理精細化不足引發的稅務處罰問題,在當下疫情不確定之下,面臨的企業困境。
6. 虛開普通發票超過40張屬于刑事案件,這個處理結果似乎有問題的,在無業務往來情形下,取得虛假發票列成本,只是個補稅
7. 醫生在現行醫療體制下的個人價值實現路徑上明顯需要改進,在依賴于藥企利益輸送解決體面生活方面是簡單粗暴路徑。如果說,銷售傭金、商業賄賂、回扣等依然需要以各種名義進入企業核算體系。而當下兩票制的實施,以及將來可能落地的一票制的實施,如果藥品銷售環節渠道不斷被壓縮,銷售費用沒有多次開票的消化和利益分配渠道,藥企制造環節的虛開問題將更加突出。
8. 如果不能夠從根上解決,那么引發發票虛開、假票橫行的根本問題的邏輯就依然存在。如果不徹底改變,那依然存在死灰復燃或繼續反復之后,受制于利益分配而還會繼續成為常態。“釜底抽薪”的各類制度和連坐處罰辦法不斷出臺,制度已經夠多,信息化和數據化邏輯夠充分,但各類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執法力度引發的后果依然在疫情之后存在巨大不確定性,暴雷問題將不斷發現。
1.稅局的稽查模式上,一般是采取全鏈條式查處模式、多部門監管、一案多查,這使得藥企稅務風險當下會持續高發,尤其是新冠疫情引發的資金缺口和國家嚴打以藥養醫模式之下的各類問題。
2.通過上述案例,我們可以判斷,罰金數額與虛開或偷逃稅款的數額在量級上,不存在非常直接的相關關系,此例并未按照虛開稅款判處一定比率的罰金,在這個虛開案件罰金額度確定上,其實并無明確的法律罰則去明確規定,因此,各地執行差異較大,無論是稅局還是法院,都具有一定的空間。
3.銷售費用的真實性稽查,也就是是否采取變通的發票模式解決并套取渠道中現金問題,除采用系統數據與金三系統數據進行比對之外。
按2019年國家財政及稅務針對77家藥企采取的針對咨詢費、會議費、住宿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研發費用等采取穿透式稽查模式的強度和力度以及針對性上,重點采取如下方式:
(2)比對主營業務成本,期間費用,對比各類費用率和成本率,判定期間費用列支是否合理;
(3)按公司銷售隊伍人員,按人頭,按部門,按區域,按總體進行銷售費用稽查,并比對期間費用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明細,進行逐項核查;
(4)核查四流是否一致,重點針對發票流、合同流、資金流等進行比對;
(5)核查證據鏈,針對費用報銷證據鏈進行比對,重點會議費,宣傳推廣費類的證據鏈支持細節和票據內容匹配度以及跨年的增速情況;
(6)核查個人所得稅,落實申報核查全部及重點人群的工資、薪金支出;核查企業采購一體化落地過程控制,核查企業創新研發的過程中,涉及研發立項到成果轉化的過程控制;核查企業成本核算料工費及相關費用分配的過程控制;核查企業與生態鏈公司的上下游銷售結算和資金結算情況的控制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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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浙江省醫保局印發《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的通知》,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我們按照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的具體做法、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的治理路徑這兩大方面,來分析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