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 ▍作者/凱西 國家九部門聯合發文,新一輪整治紅包、回扣的醫藥糾風工作開始 1 12月底前,嚴查紅包、回扣 今日(4月27日),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宣布,新一輪糾正醫
▍來源/賽柏藍
▍作者/凱西
國家九部門聯合發文,新一輪整治紅包、回扣的醫藥糾風工作開始
1
12月底前,嚴查紅包、回扣
今日(4月27日),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宣布,新一輪糾正醫藥領域購銷不正之風工作開始。

根據《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任務分工表》,一直到12月底前,多部門將分工協作開展糾風工作。
據賽柏藍梳理,“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主要要點有:
開展回扣問題專項排查檢查
以醫療機構負責人、重點科室負責人和涉及藥品、器械、耗材、試劑、設備、基建等科室崗位負責人作為回扣治理重點,在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等方面,充分運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療大數據監管、集采中選產品使用,開展回扣問題專項排查檢查,對于查實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相關企業給付回扣、捆綁推銷藥品耗材等商業賄賂違法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持續整治收受“紅包”等亂象
鞏固專項治理成效,完善回訪制度、暢通舉報途徑、加強線索查辦,糾治收受“紅包”、術中加項、“持刀加價”、小病大治、重復檢查、捆綁推銷藥品耗材、將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推薦給患者、醫療機構內宣傳和銷售母乳代用品等行為,及時清除影響群眾就醫獲得感的行風問題。
除紅包、回扣外,商業賄賂、醫商勾結、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均在本輪的糾風工作范圍內。
2
嚴打商業賄賂、企業利益輸送
打擊商業賄賂等行為
規范醫療機構名稱,打擊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及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等行為,整治醫療美容行業使用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產品以及保健品領域亂象。深入開展衛生健康行業內掃黑除惡,嚴厲打擊線上和線下號販子、“黑救護”“黑醫院”“黑診所”以及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平安醫院建設。
嚴查重復、超量開藥
堅決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嚴查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藥品,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懲戒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
嚴查醫商勾結
對糾風工作中發現的醫商勾結、利益輸送、商業賄賂、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及問題線索要嚴查快結。要依托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市場,對涉案的藥品和耗材實施信用評級,采取限制或中止掛網、采購,披露失信信息等約束措施。
嚴禁企業進行利益輸送
構建“親清”守紀的醫商關系,劃清交往底線。嚴禁借助任何名義進行利益輸送;嚴禁收受利益企業財物、接受招待、領取報酬。加強對所屬人員的監督,對有關工作人員與利益相關企業人員交往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利益輸送相關企業違法違規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3
“九不準”將升級,醫院面臨更嚴要求
此外,根據糾風工作要點,醫療衛生領域的“九不準”將進一步升級完善。
“以現行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為依據,升級完善醫療衛生“九不準”,針對當前行業亂象的突出表現形式,配套對應罰則建議,指導各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制定貫徹落實“九不準”升級版的具體辦法,確保政策層層細化、落地見效”。
原有的“九不準”主要包括: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二、不準開單提成;三、不準違規收費;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六、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七、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八、不準收受回扣;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隨著“九不準”的完善升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或面臨更高、更嚴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九不準”一直是大型公立醫院巡查的重點內容。
2019年11月21日,國家衛健委表示將開展新一輪醫院巡查工作——自2019年11月啟動,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國家衛健委負責委屬委管醫院巡查工作,接受巡查的原則上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每所醫院巡查天數原則上不少于7天。
方案要求,針對大型公立醫院的巡查要圍繞熱點問題,重點巡查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落實情況。
此外,在九部門發布的糾風工作要點中,紅包、回扣等“九不準”事項均在嚴查范圍內。
4
持續高壓,醫藥代表要注意了
2020年底,上一輪醫療糾風工作才告一段落。
2020年6月5日,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門對外發布《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強調,2020年底前,嚴肅查處收取醫藥耗材企業回扣行為。
2020年7月24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確,從7月開始直到2020年末,將重點整治醫務人員收取回扣、藥企違規營銷等行為。
去年底,醫藥代表被帶走,藥企被約談、產品被停用的消息不時傳出,行業可謂風聲鶴唳。
隨著一年一輪的醫療糾風工作的開展,今年已經有醫院傳出紀委進駐、嚴禁醫藥代表入內的消息。
據賽柏藍獨家獲悉,近日一則關于提醒醫藥代表從現在起到9月不要到醫院從事業務活動的消息,引起業界關注。
目前,已有醫院下發通知,明確要求藥企要做好醫藥代表備案管理,且醫院將不定期開展巡查,一旦發現醫藥代表有違規行為,將停止采購相關企業所有產品。
另據一位知情人士向賽柏藍獨家表示,日前紀委已進駐中山大學及其附屬醫院,開展新一輪的巡查。
根據此前中紀委部署2021年的任務,將“持續糾治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司法等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此外,202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規定,醫藥代表不能未經備案開展學術推廣等活動;未經醫療機構同意開展學術推廣等活動;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為;統計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等。
另據賽柏藍統計,早前上海、北京、遼寧、山東、河北等多省市衛健委發文,將開展2020-2022年度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
另外,按照國家衛健委等7部門《關于反饋2020年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意見的函》的要求,近日,上海、青海、北京、四川、河北、重慶、廣西也發布了相應的整改方案——其中就包括加強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深入開展公立醫院黨建、行業作風建設和運行管理巡查等工作。
隨著多部門新一輪嚴查的開展,相關藥企、醫藥代表,還是需要加強合規意識,做好安全推廣。
附: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
專項治理工作要點任務分工表
序號 |
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
1 |
堅決維護疫苗接種工作順利實施 |
加強重點省份的醫療物資質量專項督導。深入開展打擊涉疫苗犯罪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疫苗領域制假售假、非法經營、走私,以及疫苗接種過程中發生的非法行醫和以疫苗為幌子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 |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2 |
打擊核酸檢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
加強核酸檢測管理,鼓勵同時提供單樣檢測和混樣檢測服務,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檢測價格,嚴禁虛標價格或超標準收費,嚴厲打擊以快速核酸檢測為名實施的詐騙或故意篡改核酸檢測證明等違法行為。 |
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3 |
深入開展定點醫療機構規范使用醫保基金專項治理 |
堅決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嚴查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藥品,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懲戒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 |
國家醫保局牽頭,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中醫藥局配合 |
12月底前 |
4 |
持續整治收受“紅包”等醫療亂象 |
鞏固專項治理成效,完善回訪制度、暢通舉報途徑、加強線索查辦,糾治收受“紅包”、術中加項、“持刀加價”、小病大治、重復檢查、捆綁推銷藥品耗材、將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推薦給患者、醫療機構內宣傳和銷售母乳代用品等行為,切實清除影響群眾就醫獲得感的行風問題。 |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5 |
保持打擊“回扣”行為高壓態勢 |
以醫療機構負責人、重點科室負責人和涉及藥品、器械、耗材、試劑、設備、基建等科室崗位負責人作為回扣治理重點,在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等方面,充分運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療大數據監管、集采中選產品使用,開展回扣問題專項排查檢查,對于查實的問題要依規從嚴處理。相關企業給付回扣、捆綁推銷藥品耗材等商業賄賂違法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6 |
堅決糾正擾亂醫療服務領域行業秩序行為 |
規范醫療機構名稱,打擊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及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等行為,整治醫療美容行業使用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產品以及保健品領域亂象。深入開展衛生健康行業內掃黑除惡,嚴厲打擊網絡和線下號販子、“黑救護”“黑醫院”“黑診所”以及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平安醫院建設。 |
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7 |
全面構建“親清”型廉潔規范的醫商關系 |
構建“親清”守紀的醫商關系,劃清交往底線。嚴禁借助任何名義進行利益輸送;嚴禁收受利益企業財物、接受招待、領取報酬。加強對所屬人員的監督,對有關工作人員與利益相關企業相關人員交往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利益輸送相關企業違法違規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
12月底前 |
8 |
加大不正之風案件聯合懲戒力度 |
糾風工作中發現的醫商勾結、利益輸送、商業賄賂、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及問題線索要嚴查快結。要依托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市場,對涉案的藥品和耗材實施信用評級,采取限制或中止掛網、采購,披露失信信息等約束措施。 |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和國家中醫藥局分別按職責牽頭 |
12月底前 |
9 |
高位引領推動糾風工作落地見效 |
持續加強黨對糾風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落實糾風工作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監管和內部治理。不斷提升部門間聯動協作效能,探索專業領域由專業部門牽頭,機制單位配合的“專項+”工作模式。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職責,強化“三醫聯動”,將醫療、醫保、醫藥3方面行風建設一體研究、一體推進。在落實糾風要點過程中,要注意選樹行業作風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激勵、示范和導向作用 |
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機制成員單位按職責共同推進 |
12月底前 |
10 |
進一步完善行風管理制度 |
出臺覆蓋范圍更廣、操作性更強的醫療衛生“九不準”升級版,參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執業醫師法》等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制定處理辦法等相關制度,細化行為內容,配套對應罰則。指導各地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制定貫徹落實“九不準”升級版的具體辦法,確保政策層層細化、層層落地。 |
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機制成員單位共同推進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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