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健識君
我國醫藥市場結構將迎巨變。
據新華社消息,2月11日,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加快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頻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藥等藥品納入醫保,緩解用藥難用藥貴。相關工作要做實做細,嚴格管理,讓更多患者切實得到實惠。
另據相關人士透露,國家醫保局已經將醫保目錄調整納入了2019年重點工作之列,除了抗癌藥等重大疾病用藥,慢病用藥、罕見病用藥、兒童用藥,也將是醫保目錄擴容的主力軍。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 熊先軍
而在2月19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證實了這一消息:將研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范圍管理辦法,將從藥品準入的基本條件、專家的評審程序以及談判程序作出明確的規定,同時在這個文件里要明確建立藥品動態調整的機制;開展2019年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我們將以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為目標,以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為核心,做好臨床需求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間的平衡,將更多符合條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藥按照規定的程序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不斷地提升基本醫療保障的水平。
熊先軍表示,在2019年將開展的新一輪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中,將對那些救急救命的好藥,通過專家評審和通過藥品準入談判來納入醫保。在這個過程中,抗癌藥特別是一些新的抗癌藥價格都很貴,將通過談判降價。通過納入醫保,以量換價的方式來降低抗癌藥的價格。
我國自2000年發布第一版國家醫保目錄以來,先后經歷了2004年、2009年、2017年三次修訂。這樣的調整周期,加上由于三醫聯動等原因,藥品真正進入臨床耗時過長,患者用藥無法滿足。早已有業界權威人士呼吁醫保目錄調整周期縮短,或者動態調整。
而這也是醫保部門既定的方向。早在機構改革前,還在人社部醫療保險司任司長的陳金甫就曾公開表態,已做了專項部署,會盡快啟動建立藥品的動態調整機制,盡可能把更多臨床價值高、治療急需的藥品納入支付范圍。
事實上,醫保目錄動態調整已經開始了。2018年國家醫保局履職以來,已有17種抗癌藥通過談判納入國家醫保乙類范圍。截至2018年11月,所有省份都按照談判結果進行掛網采購和醫保支付。
機構改革后,醫保部門已陸續承接藥械采購權、醫保支付、藥品及醫療服務定價權等職能,三醫聯動已在一定程度上激活。而在抗癌藥等藥品迎來利好的同時,輔助用藥、中藥注射劑等療效、安全性未得到證實、認可的藥品將失去市場。
分析人士認為,未來隨著4+7帶量采購試點落地、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以及醫保支付標準的最終確定,我國醫藥領域的新秩序正在建立。
與生命賽跑
國家醫保目錄調整頻率將加快
“疾病治療不等人,特別是對癌癥患者家庭來說,抗癌就是在和生命賽跑。”
這是總理在部署抗癌藥利好政策時所說。以此為基礎,2月1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上做出了三點決定,包括推進癌癥篩查和早診早治、加快新藥審評等內容。加快醫保目錄調整頻率也在其中:一要加快完善癌癥診療體系。堅持預防為主,推進癌癥篩查和早診早治,努力降低死亡率。強化科技攻關,支持腫瘤診療新技術臨床研究和應用。發展“互聯網+醫療”,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診療能力;二要加快境內外抗癌新藥注冊審批,滿足患者急需。組織專家遴選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完善進口政策,促進境外新藥在境內同步上市。暢通臨床急需抗癌藥的臨時進口渠道。落實抗癌藥降價和癌癥患者醫療救助等措施,修訂管理辦法,加快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頻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藥等藥品納入醫保,緩解用藥難用藥貴;三要保障2000多萬罕見病患者用藥。從3月1日起,對首批21個罕見病藥品和4個原料藥,參照抗癌藥對進口環節減按3%征收增值稅,國內環節可選擇按3%簡易辦法計征增值稅。
這意味著,醫保目錄也加入了這場與生命的賽跑。
而早在2017年4月,人社部已經下發通知,就建立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相關事宜,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據相關人士透露,醫保談判周期或已調整為兩年一次,而在2017年之后,今年又將進入醫保目錄調整之年。與國家醫保談判并行,各地招標采購的動態調整將隨時推進,藥企主動申請進醫保、主動申請談判,或將成為常態。
可以看到,自2018年6月20日,總理喊話企業,抗癌藥不能只降稅不降價以來,已有大批抗癌藥在各地陸續降價。分析人士認為,這些救命藥,以及3月1日起將獲得降稅利好的罕見病用藥等關乎民生的藥品,或將在醫保目錄的大調整或動態調整中獲得利好。
杠桿發力
輔助用藥、中藥注射劑出局
另據媒體報道,未來醫保動態調整的大致方向,除了頻次調高外,縮小調整范圍也是亮點。
可以看到,經過一番大調整后,2017年國家醫保目錄雖然仍以加法為主,但,大批藥品,如中藥注射劑,其醫保支付范圍受到了限制。
在未來醫保主導的藥品集中采購中,戰略性購買將成為主要手段。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就曾在撰文中表示,我們用20多年的醫保改革和發展,促進了中國醫療衛生事業十多年的快速發展,今后能否用醫保戰略性購買引導中國醫療實現更高質量、更具價值的發展,則是時代命題。
而要回答好這個時代命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保支付標準,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持續推進,以及來自衛生健康系統的監督、督導,都需要發揮最大的效力,實現有效聯動。其中,醫保支付這一杠桿,又被視為關鍵。
此前陳金甫已經透露,將探索醫保支付標準跟招采價格協同。即在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標準支付。在“總額預付、結余留用”的前提下,分析人士認為,這將直接影響公立醫院對藥品的選擇與使用。
而從福建、安徽等已經發布醫保支付標準省份情況看,輔助用藥、中藥注射劑的情況并不樂觀。在福建省標準中,甚至有支付標準為零的醫保藥品。
這也意味著,那些臨床效果、安全性沒有得到臨床認可的藥品,雖然還在醫保目錄中,也沒有被臨床控費、醫院考核消滅,但,在醫保杠桿作用下,也終將失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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