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答復函,對居民醫保繳費的有關提案進行了回復。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徐云波曾建議:居民醫保可借鑒商業保險的運行模式,連年繳了費但沒享受醫保報銷的居民可減少個人繳費。
對此,國家醫保局回復稱,和商業保險對投保人健康狀態有要求不同,居民醫保的籌資不以參保人是否患病為標準,體現的是風險共擔、共建共享的特點。
醫保局表示,客觀上看,假如將個人繳費和個人的健康狀況、醫保的利用度掛鉤,可能會出現健康人群繳費減少、患病人群繳費逐年增多。這會不利于醫保的保障功能,以及制度的長期穩定運行。
居民醫保是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了除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外的城鄉居民。近年來,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有所上漲,以北京為例,2022年勞動年齡內居民每人每年需繳580元,2023年則為665元。對此,徐云波也提出暫緩提高個人醫保繳費標準的建議。
醫保局也表示,全國醫藥費用年增幅在8%左右,居民醫保基金近年來一直處于緊平衡狀態,2021年結余率僅為4.4%,個別省份出現基金赤字。
公開資料顯示,徐云波是湖南省全國人大財經委的副主任委員。在答復函中,他還提出:將個人繳費年限與醫保報銷水平掛鉤,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賬戶等多條建議。醫保局都一一做出了回應,并表示將繼續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政策,更好保障參保人醫保權益。
撰稿 | 楊曦霞
編輯|江蕓 賈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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