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5日,武漢醫保局接連發布兩則通告,宣布增加5065家定點藥店作為試點,納入醫保門診統籌結算范圍。
在此之前,武漢只有29家試點藥店可以和門診統籌,也就是患者在藥店買藥能享受醫保門診報銷待遇。短短兩天,就放開如此多的藥店加盟。
健識局發現,全武漢的藥店數量也就5000多家,這次大動作,幾乎把所有的醫保藥店都收到了醫保門診統籌的“試點”范圍里。
步子邁得這么大,原因一目了然。
2月15日,國家醫保局發布新規,要求進一步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將與醫療機構享受同等的報銷待遇,而且最長可以開3個月的處方,并規定1個月的醫保資金結算期。
如果這些都能完全落地,意味著醫保向藥店全面傾斜,構成對零售藥店的重大利好。更重要的是,處方加速流轉后,藥店在藥品銷售上的地位有望大幅提升,甚至可能擠掉醫院門診藥房。
醫保為藥店“輸血”
《2021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披露的數據顯示,2021年個人帳戶總支出5425億元,其中在藥店支出超2000億元,也就是說,40%的個賬收入基本是用來買藥的。
如果藥店買藥還能用統籌賬戶,藥店的生意顯然會更好。
而且,以往零售藥店往往要留一部分店面銷售保健品甚至非醫藥類商品,因為這部分的毛利率更高。如果有統籌賬戶的支撐,藥店的經營業態也會發生重大變化。
目前,全國至少有39萬家醫保藥店。正在進行的門診共濟制度改革減少了醫保個人賬戶部分,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充政策,藥店會受到不小的沖擊。由于單位繳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如果患者必須去醫院門診、尤其基層醫院的門診才能刷統籌帳戶里的錢。對藥店來說,可謂“人財兩空”。
把定點藥店納入門診統籌,很大程度上能把藥店失去的顧客拉回來。
很多慢病患者去醫院的目的只是續方拿藥,如果藥店也能刷統籌賬戶的話,在醫院首診后,便能憑借處方到家門口拿藥,省掉了掛號、排隊、就診的麻煩。醫院可開具3個月的長處方,拿著處方到藥店買藥,報銷比例和去醫院一樣,藥店就能直接和醫院搶客。
醫保結算周期明確為1個月,也有利于提升藥店加盟門診統籌的積極性。
醫保回款慢,是藥店的老大難問題,讓藥店當期收入全變成了應收帳款。以醫保藥店占比超過90%的老百姓為例,其2021年年報披露,應收醫保款達8.8億元,是應收企業貨款的4到5倍。
如果1個月回款的要求能夠完全落實,也解決了藥店的后顧之憂。
更進一步,如果這一系列處方流轉措施順利運行,藥店在藥品銷售上的地位有望大幅提升。2017年推進醫藥分開以來,已有湖北、江蘇等超17省市鼓勵醫療機構剝離門診藥房。處方加速流出,零售藥店更有望替代醫院門診藥房。
利潤偏低問題依舊
其實藥店納入門診統籌早就板上釘釘。
早在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時就已明確,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保障范圍,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
只不過,先行省份戰戰兢兢,步子沒敢邁開。比如在最早落地的河北,前前后后也只批了19家省級試點,算上縣市級也不過百余家。
這次武漢一下子批了5000多家藥店,動作不小。但問題是,人回流了,錢就能回來嗎?
這就關涉到藥品毛利率的問題。處方雖然流向院外,但醫保類藥品的毛利率本身就低,進入門診統籌后可能還會更低。
通知中稱,加強藥品價格協同,支持定點零售藥店通過省級醫藥采購平臺采購藥品,鼓勵參與藥品集采,倡導參考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價格銷售醫保藥品。
武漢醫保局負責人也在答問中提到,將參照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價格,與定點藥店協商談判,最大限度降低醫保藥銷售價格。
藥店按醫保價買藥,利潤仍然有限。率先落地的其他省份已經有經驗可供參考。例如河北省規定,不僅集采藥和醫院同價,談判藥品及部分試點藥品也不允許加價。不僅如此,現實中存在部分藥品零售價低于醫保價,河北規定也要按實際銷售價報銷。
浙江、云南等省市也都要求,集采和國談藥品之外,藥店銷售醫保藥物最多只能加價15%。
因此,藥店想要患者回流,全面接入門診統籌當然是好事;但想要提高利潤,還是要靠其他高毛利藥品的銷售。
撰稿|李傲
編輯|江蕓 賈亭
運營 | 何安盈
插圖 |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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