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剛剛,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四十號)》,正式通報了醫藥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結果 財政部對19家違規藥企開出罰單 根據公告,部分醫藥企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使用虛假發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
▍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剛剛,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四十號)》,正式通報了醫藥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結果
財政部對19家違規藥企開出罰單
根據公告,部分醫藥企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使用虛假發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使用;二是虛構業務事項或利用醫藥推廣公司套取資金;三是賬簿設置不規范等其他會計核算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九條等規定。
據賽柏藍查詢,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的最新版會計法第九條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財政部有關監管局檢查的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據財政部監督評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檢查執法就是要摸清藥價虛高的成因,通過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穿透檢查的方式,圍繞藥價虛高,重點聚焦醫藥產品的銷售費用是否真實、成本費用結構如何構成。
根據財政部2019年發布的檢查通知,14個監管局采取就地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15戶醫藥企業開展檢查;31個財政廳(局)采取就地檢查方式,每個財政廳(局)檢查2戶醫藥企業。
據賽柏藍了解,財政部14個監管局最終一共檢查了17家醫藥企業,最終達到處罰標準的,并以法人為處罰主體的(包含部分藥企的下屬子公司)共處罰了19家,還有3家沒有達到行政處罰的標準,主要進行了行政處理,不在本次處罰公告的范圍內。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基本上至少是在監管局檢查的范圍內,凡是檢查到的藥企均存在著一定的會計問題。至于各省財政廳(局)開展檢查的結果,可以查詢相關公告了解。
根據公告,其他醫藥企業,由負責檢查的財政廳(局)就地實施行政處理處罰。檢查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問題,將移交主管機關處理。
根據財政部2019年發布的檢查通知,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違法線索,各檢查組應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共同研究后,涉及醫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問題線索,移交醫保部門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問題線索,移交公安、稅務、銀保監等部門査處,并做好跟蹤協調。
震懾藥企帶金銷售等違規行為
至于后續會否繼續與醫保局進行類似的財會監督聯合檢查,財政部監督評價局有關負責人對賽柏藍表示,2019年財政部聯合國家醫保局開展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實踐效果非常好,如果今年還將進行相應的檢查,會第一時間發布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深入開展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虛高專項治理。
公告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同國家醫保局于2019年對77家醫藥企業實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檢查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摸清了藥價虛高成因,震懾了醫藥企業帶金銷售、哄抬藥價等違規行為,保障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等重大改革的順利推進。
據財政部監督評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檢查是穿透式檢查,對于藥企的資金流向、產品的成本構成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和把握。
后續,財政部將嚴格履行財會監督主責,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提高會計審計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利益和重大改革實施。
回顧2019年6月的檢查通知,財政部就提出,為剖析藥品從生產到銷售各個環節的成本利潤構成,揭示藥價形成機制,為綜合治理藥價虛高、解決人民群眾“看病貴”問題提供第一資料。
為核實醫藥企業銷售費用的真實性、合規性,各監管局、財政廳(局)應對醫藥銷售環節開展“穿透式”監管,延伸檢查關聯方企業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咨詢等機構,必要時可延伸檢查醫療機構。
檢查范圍包括藥企的銷售費用、發票流向、收入的真實性、成本的真實性、營銷人員的薪酬支付和醫務人員的銷售返點等。
據賽柏藍從相關方面獲得的信息,由于此次檢查開始時,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還沒有建立,所以本次檢查結果尚不納入醫藥招采信用評價體系之中。隨著醫藥招采信用評價體系的落地,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類似的違法行為均在列入目錄清單的失信事項中。
比如,“在醫藥購銷中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涉稅違法、實施壟斷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集中采購秩序、惡意違反合同約定等有悖誠實信用的行為”等。
總的來看,隨著多部門針對藥品價格、藥企成本的摸底,針對醫藥領域固有頑疾的多項治理政策都將更有針對性。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