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數最多、賠償金額最高的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 A股市場首單證券集體訴訟案終于判了。 11月12日,康美藥業證券集體訴訟一審宣判,相關被告承擔投資者損失總金額達24.59億元。 判決顯示,康美藥業作為上市公司,承擔24.59億元的賠償責任;公司實控
原告人數最多、賠償金額最高的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
A股市場首單證券集體訴訟案終于判了。
11月12日,康美藥業證券集體訴訟一審宣判,相關被告承擔投資者損失總金額達24.59億元。
判決顯示,康美藥業作為上市公司,承擔24.59億元的賠償責任;公司實控人馬興田夫婦、邱錫偉等4名原高管組織策劃實施財務造假,屬故意行為,承擔100%連帶賠償責任;另有13名高管人員按過錯程度分別承擔20%、10%、5%的連帶賠償責任。
2016年到2018年,康美藥業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91.28億元。2019年8月,證監會對相關當事人處以10到60萬元不等的罰款。
造假幾百億,罰款數十萬,頗有“罰酒三杯”的意味,但卻已是《證券法》能作出的頂格處罰。
不過,2019年12月29日,新《證券法》完成修訂,翌年3月正式施行,從此有了新的游戲規則:典型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個案,可以依法啟動集體訴訟。
2020年12月,11名投資者起訴康美藥業;2021年4月,廣州中院發布案件轉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的公告。康美藥業案成為中國證券集體訴訟首案。
康美藥業案中,涉案投資者超過5萬,是迄今原告人數最多、賠償金額最高的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集體訴訟有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康美藥業案的宣判,標志著這一制度走向實踐。
健識局注意到,康美藥業一案的被告除了上市公司、實控人、高管外,還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會計師。
根據一審判決,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序,導致康美藥業嚴重財務造假未被審計發現,承擔100%連帶賠償責任。
另外,康美藥業年報審計項目簽字會計師楊文蔚,在執業活動中存在重大過失,造成正中珠江需承擔賠償責任,也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文來源:健識局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