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藥品續約規則》及《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公布
本次調整,對于按照現行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批準的1類化藥、1類生物藥、1類和3類中成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談判續約,談判降幅可不必須高于按照簡易規則確定的比例。
本次調整,對于按照現行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批準的1類化藥、1類生物藥、1類和3類中成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談判續約,談判降幅可不必須高于按照簡易規則確定的比例。
本文來源:健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