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河南省醫保局官網掛出兩份致歉函,分別關于遠大醫藥的鹽酸多巴胺注射液在醫療機構供貨價格高于限價的情況,以及武漢久安藥業的鹽酸多巴胺注射液在河南有高于承諾價的交易情況。
遠大醫藥表示,公司是按照承諾價的90扣供給河南省當地物流配送企業,但物流配送至醫療機構的部分價格超過了承諾價格。
和遠大醫藥原因類似,武漢久安藥業表示公司產品未經議價確認環節,由河南省當地物流配送企業直接配送至醫療機構,是公司疏于對配送企業進行產品價格方面的培訓與交流,同時缺乏對配送企業的監督,致使配送企業與部分醫療機構的交易價格超過承諾限價。
遠大醫藥表示,超過承諾價部分公司沒有獲益。而武漢久安藥業則直言,造成藥品超限價非自己直接造成。兩家都認為,自身對配送企業負有信息傳達不及時的管理責任,并向使用該產品的患者道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在河南被醫保局掛出致歉信的企業已有四家,除了上述兩家,此前石藥銀湖制藥和亞邦藥業都因藥價過高而公開發布致歉信。
撰稿丨李謹行
編輯|江蕓 賈亭
運營 |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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