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取消醫院回款權?醫保局辟謠
所謂取消醫院回款權,就是指取消公立醫院作為采購方和結算方的雙重身份,將原本由公立醫院與藥品、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以下簡稱“醫藥企業”)之間的貨款結算事務交由醫保經辦機構代為結算。
所謂取消醫院回款權,就是指取消公立醫院作為采購方和結算方的雙重身份,將原本由公立醫院與藥品、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以下簡稱“醫藥企業”)之間的貨款結算事務交由醫保經辦機構代為結算。
本文來源:健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