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北京證監局對中國醫藥及其公司前董秘劉清源出具警示函,并對其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原因是公司及其負責人未及時對子公司的司法信息進行披露。
經查,2021年1月31日,中國醫藥收到子公司河北通用醫藥有限公司相關案件的立案通知和傳票。當時連續12個月累計涉訴金額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比例已超過10%,但公司沒有及時予以披露。直到2021年4月14日,公司才對累計訴訟和仲裁情況做出披露。
河北通用醫藥有限公司原名為河北金侖醫藥有限公司,以藥品和醫療器械批發為主。2018年,中國醫藥出資7.5億元買下了金侖醫藥70%的股權,金侖醫藥自此由民營企業轉為央企成員單位。2017年,該公司營收為23.5億元,凈利潤為7500萬元。
北京證監局指出,中國醫藥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劉清源作為時任董秘,未能履行盡責義務,需對公司違規行為負責。
因此,北京證監局對中國醫藥和劉清源出具了警示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公司及其負責人加強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學習,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作者丨楊曦霞
編輯 | 江蕓 賈亭
運營 | 廿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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