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交所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未對定期報告監管工作函及時予以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決定對山東步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蒲曉平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在公告中表示,2023年5月15日,其向步長制藥發出了監管工作函,要求步長制藥公司于10個交易日內進行書面回復。不過步長制藥經先后向上交所申請延期共計20個交易日回復,最終遲至2023年6月28日才披露。因此,上交所認為步長制藥和時任董秘蒲曉平違反了上交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健識局查詢發現,上交所針對步長制藥2022年年報下發監管工作函,分別從商譽減值、銷售費用、募投項目、貨幣資金及負債、研發投入、預付賬款等方面進行發問。
步長制藥2022年年報中大幅計提了子公司通化谷紅、吉林天成的商譽減值超30億元,引發關注。步長幾大主要產品因重點監控等臨床限用政策,銷售難以為繼,才對相關子公司商譽一次性計提完畢。在備受關注的銷售費用上,步長表示:公司不存在為他方墊付資金、承擔費用等變相利益輸送情況,不存在通過銷售費用將款項間接支付給經銷商從而實現銷售回款的情形。
這封姍姍來遲的回復函,得到了一個“監管警示”的處罰,上交所目前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撰稿 | 梁建
編輯 | 江蕓 賈亭
運營 | 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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