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曼聯前鋒 投稿郵箱:yiyao@yidu.sinanet.com ◆??◆??◆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正式下發《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在第二條第三款中特別提及, 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
文/曼聯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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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款,除了帶動醫院門診量提升之外,有不少聲音認為,將極大帶動處方外流,主要理由是過去只能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改革后將擴大到藥店的醫療支出,包括藥品支付。將從一定程度上減輕患者在院外購藥的支付壓力。從目前某些省份的試點來看,個人賬戶資金已在探索用于購買補充的商業醫療健康保險。這塊將助力于中國醫療健康商業保險的發展。2019年年底全國醫保個人賬戶基金結余7000多億,如果能有適當比例的資金用于個人購買補充醫療健康商業保險,將間接為DTP等專業處方藥房帶來多大的藥品新增市場潛力空間。
筆者理解,長遠來看,醫保個人帳戶改革促進處方外流是一個趨勢,但就現階段來看,仍然處于落地比較難、看起來很美的階段。理由如下:
1
帶量采購政策影響
雖然國家帶量采購政策鼓勵社會藥店參與,但縱觀全國,只有廣東走得比較快一些。但其它地方仍然多多少少會受到帶量采購的影響。中標品種醫院有售,藥房基本拿不到貨。原來一盒藥可能要幾十元錢,但現在醫院只賣幾塊錢,差價這么大,患者再跑到醫院買屬于正常。同時,竄貨也是藥企需要考慮的,如果放量在OTC銷售,會有藥販子及不良商業公司借機異地囤銷,對渠道控制是一個不利的事情。
2
醫院動力不足
處方外流之所以無法大面積推廣,核心原因就在于醫院不愿意處方流出。
處方是醫院藥房實現引流與營收的重要途徑,如果把處方流了出去,那么醫院藥房的盈利模式將會受到全面影響。前幾年,各地醫院成立了很多便民、利民藥房、藥店,甚至和商業公司合作,雖然2017年初國家有關部門發出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就提到了“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具備條件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但醫院依然通過處方筆等各種方法來變相攔截,想要實施處方外流通過技術性手段引導患者去藥店購買,會存在醫院動力不足,醫院不配合的問題。
3
企業認識不清
處方外流,在OTC銷售同樣需要臨床拉動,同樣需要做患者教育。但患者教育不是臨時拼湊找幾個居委會大媽、隔壁李大爺、對面樓張大娘的組團發發廉價手提袋、小扇子然后講講產品知識,這充其量只是一種80年代的保健品銷售思維模式。藥事服務的延伸、患者的黏性和續方、患者大數據收集等才是企業需要深入考慮并布局的。
在國家帶量采購降幅驚人的背景下,處方外流越來越不容易。就像雍正王朝佟國維所說的那樣:如果別人都看到的事情,那還是機會嗎?從另一個角度,都是機會的機會,往往屬于創新思路者。做好處方外流,需要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并不是簡單搞搞空殼換蛋、文藝演出促銷、買一送二甚至請個網紅搞搞直播報一下虛假流量就是促進處方外流了。處方外流和院內銷售同樣是一門專業專注的學問,再不能再用過去的思維方式去解決分析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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