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1)》。其中,在2021年,反壟斷執法機構共查辦醫藥行業壟斷協議案件3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6件;審結醫藥行業經營者集中案件26件。以上案件罰沒金額共計9.5億元。
6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1)》。報告稱,2021全年查處各類壟斷案件175件,同比增長61.5%,罰沒金額235.92億元。其中,2021年,醫藥行業壟斷協議案件3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6件;審結醫藥行業經營者集中案件26件。以上案件罰沒金額共計9.5億元。
其中,在2021年,反壟斷執法機構共查辦醫藥行業壟斷協議案件3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6件;審結醫藥行業經營者集中案件26件。以上案件罰沒金額共計9.5億元。
2021年醫藥行業辦結的3件壟斷協議案分別涉及藥品和原料藥領域,其中2件違反《反壟斷法》第13條規定,達成并實施了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橫向壟斷協議;1件違反《反壟斷法》第14條規定,達成并實施了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
辦結的3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主要涉及原料藥領域,違反《反壟斷法》第17條規定,實施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拒絕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
已辦結的6件醫藥行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主要涉及醫藥配送、醫藥采購、體檢等領域,違反《反壟斷法》第32條規定,實施了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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