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醫療衛生領域的反腐工作,將未來是高度關注的重點。這不是捕風捉影,從國家多部門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便可獲悉具體的動向。
據賽柏藍器械觀察,目前多地的合規檢查已在進行中。站在行業的角度看,嚴格的監管是推動行業進步的加速器,每一波的行業整頓都是去偽存真的過程,都是對合規、合法企業的最好保護。
| 編輯:林楚恒
反腐工作會議召開,傳出哪些信號?
6月18日,新華社消息:國家高層在17日下午就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會議指出,反腐敗斗爭關系民心這個最大的政治,是一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重大政治斗爭。要提高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
會議中強調:要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統籌推進各領域反腐敗斗爭,讓那些反復發作的老問題逐漸減少直至不犯,讓一些滋生的新問題難以蔓延,堅決把增量遏制住、把存量清除掉。
要準確把握腐敗階段性特征和變化趨勢,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堅決清理風險隱患大的行業性、系統性腐敗,有效防范化解腐敗風險及關聯性經濟社會風險。
(截圖來源:新華社)
在具體舉措方面,會議指出:要從源頭著手,完善管權治吏的體制機制,更加常態化、長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敗問題。
要有效防止腐敗滋長,把反腐敗防線前移,加強日常管理監督,精準運用“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層層設防。要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制,加強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時發現、有效處理腐敗問題的能力。
有分析指出:上述舉措意味著,對于醫療衛生領域的反腐工作,將未來是高度關注的重點。這不是捕風捉影,從國家多部門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便可獲悉具體的動向。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一起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對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化推進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其中提到,將嚴查生態環保、財政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養老社保、醫療教育等領域實施商業賄賂的行為。要組織開展對行賄人作出市場準入、資質資格限制等問題進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
可以看到,醫療有關的領域一直是國家關注的重點。紀檢監察機關、行業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的聯動稽查,已形成多重高壓之勢。
醫療機構,將如何地毯式檢查?
在醫藥反腐中,醫療機構和相關從業人員的檢查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在《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的通知中,對檢查的細節做了詳述。
▍重點 1 : 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
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對違反行業紀律的醫務人員,批評教育一批、通報處理一批、嚴肅清理一批,對涉嫌利益輸送的各類機構,嚴肅懲處、移送線索、行業禁入,持續保持對“紅包”、回扣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
▍重點 2 : 構建打擊“紅包”、回扣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完善院內管理制度、提升行風管理軟硬件水平,構建打擊“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的長效機制,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提升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為醫療衛生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保障。
▍重點 3 : 完善投訴舉報方式,各級地方衛健部門督查
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持續完善對“紅包”、回扣行為的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督導檢查體系,要構建與有關部門的線索移交、核實處置、跟蹤反饋機制。
▍重點 4 : 回扣主動上交,大品種成為重點
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醫療行為、重點藥品耗材等關鍵節點的監測預警體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紅包”、回扣主動上繳、線索反映、調查核實、處置上報等管理制度。
▍重點 5:多種形式開展隨訪,搜集線索
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隨訪,借鑒患者滿意度測評的做法和經驗,在門診掛號結算或者辦理出入院手續時開展即時行風滿意度評價,搜集工作線索。
▍重點 6:專人專查,細化到藥劑、設備、醫保等
優化醫療機構行風管理架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堅決落實行風建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醫療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單位行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辦人;
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行風管理經辦部門機構內的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承擔宏觀指導、統籌協調職責,負責機構內行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工作任務安排,院本級紀檢監察、人事、財務、信息、質控、護理、藥劑、設備、醫保等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全程參與、切實履行行風管理職責。
▍重點 7:細化明確“紅包”內容,明確處罰紅線
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對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活動過程中,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其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均應認定為“紅包”,應全部納入此次專項行動整治范圍,并按照各地的具體情況,不斷細化完善“紅包”范疇、明確處罰紅線。
嚴禁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經營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游、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不得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采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
▍重點 8:對不知情或不可抗“紅包”,應當建立上繳登記制度
落實糾治“紅包”責任。醫療機構要落實糾治收受“紅包”行為的主體責任。加強本單位醫務人員教育,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對查實的違規人員要堅決予以嚴肅處罰。
對不知情或不可抗“紅包”應當建立上繳登記制度。要健全醫患雙方不收不送“紅包”告知制度,在醫療機構內顯著位置公布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本單位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途徑。
▍重點 9:清除“紅包”產生空間,完善信息化醫療
對門診等候、預約診療、床位安排、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和擇期手術的患者,應當通過網絡、公眾號、院內電子屏等途徑向患者充分告知醫院診療資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務。通過網絡預約、掃碼預約、線下預約等多種形式有效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增加醫療資源信息的公開透明程度,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排隊等待時間。
▍重點 10:采取明查暗訪、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
完善“紅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社會監督員制度,采取明查暗訪、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媒體監督等辦法加大對本單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線索的發現力度。提升防范“紅包”的硬件設施水平,在院內容易產生“紅包”行為的重點場所應當加強監管措施,消除“紅包”行為高發場合的監控死角。
▍重點 11:嚴查醫療器械采購,監測細節
嚴守各項招采紀律。遵守國家采購政策,嚴格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各項內控制度,嚴禁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和基本建設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的政策規定在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所需的藥品和耗材,優先采購、使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測。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
▍重點 12:督查藥品耗材使用漏洞,重點排查
嚴控藥品耗材使用。醫療機構應當落實管理職責,提高管理能力,承擔管理責任。規范醫療運行管理秩序,針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藥品耗材要細化管理措施,以電子病歷為基礎,對醫療重點環節開展監控,嚴格審批程序,分類甄別、及時預警,要充分運用同學科橫向比較手段,對醫務人員藥品耗材使用情況排名靠前且無正當理由的,要根據行為性質,進行約談、調崗、核減績效或暫停執業。
▍重點 13:嚴懲違規違法人員,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嚴懲違規違法人員。完善醫藥代表院內拜訪醫務人員的管理制度,參照“定時定點定人”“有預約有流程有記錄”(“三定”“三有”)的方式,擬定細化可執行的院內制度,對違規出現在診療場所且與診療活動無關的人員要及時驅離,對核實的輸送回扣行為要及時上報,對查實收受回扣的醫務人員要根據金額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重點 14:分解到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具體人員
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的臨時性工作機構,專職落實此次專項行動有關要求,明確部門職責、擬定工作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并及時上報階段性進展。要按照專項行動要求,細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標,分解到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具體人員。
▍重點 15:對涉案醫藥企業依據裁量基準,采取相應措施
依托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機制開展聯合整治,加強部門間聯動,對于經查實存在給付回扣、捆綁銷售藥品耗材等商業賄賂違法行為的企業信息要及時通報機制成員單位,依托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制度,對涉案醫藥企業依據裁量基準采取相應措施。
由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對其可能涉及的其他違法經營活動開展調查,稅務部門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涉稅違法線索開展核查檢查。各級地方衛生健康部門還應充分發揮本級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作用,強化“三醫聯動”,推動各部門對“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一體研究、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努力形成行風整治的強大合力。
醫療全領域,關注的重點有哪些?
同時,就在本月,國家衛健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更是將醫療反腐的進度又推進一步。新一輪醫藥領域購銷不正之風糾正工作將席卷全國。
《通知》中共有5大方面13條內容,主要涉及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領域的諸多問題。
▍關鍵點1:精準打擊串換高值耗材等行為
持續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持續開展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規范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持續推進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加大重點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工作力度。以有效線索、重點專案作為切入點,精準打擊篡改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結果、串換高值醫用耗材、血液透析騙取醫保基金以及醫保卡違規兌付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關鍵點2:嚴懲耗材設備回扣、商業賄賂
《通知》指出,對于醫藥購銷領域非法利益鏈條,要從“產銷用”各環節共同發力打擊違法行為。
生產環節,嚴懲前置套取資金行為。加大對生產環節的財務監管力度,防范將“回扣”資金的套取從流通環節轉移至生產環節,嚴厲打擊套取資金用于藥品耗材設備回扣、商業賄賂行為。
流通環節,嚴懲套取資金行為。重點聚焦醫藥企業使用票據套取資金,虛構業務事項套取資金,利用醫藥推廣公司空設、虛設活動等違規套取資金,賬簿設置不規范,將套取資金用于“帶金銷售”、商業賄賂的違法違規行為。
▍關鍵點3:防范醫療機構與企業合謀提價,嚴懲濫用耗材設備牟利
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要嚴格限制醫療機構備案采購、議價采購適用情形,規范采購行為,嚴禁公立醫療機構違規線下采購,防范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合謀提高掛網價格。
使用環節,嚴懲違反“九項準則”、突破醫療質量安全底線,濫用藥品耗材設備牟取個人利益行為,加大典型案件懲治力度。
▍關鍵點4:嚴格規范醫療機構、企業合作,建立重點關注“黑名單”
逐步完善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合作形式的管理規范,持續規范醫療機構接受捐贈、臨床科研、學術會議或開展項目等業務行為,推進建立違法違規企業重點關注名單,建議行業內單位審慎考慮與名單內企業開展合作。
▍關鍵點5:嚴懲“紅包”問題,不得允許未經備案的學術推廣
《通知》指出,落實落細“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把握從嚴治理內核,嚴肅處理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牟取個人利益行為。從“標本兼治”兩個維度堅決懲治“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進一步提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廉潔從業水平。
不得向孕產婦和嬰兒家庭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不得為推銷宣傳母乳代用品或相關產品的人員提供條件和場所,醫療機構不得允許未經備案的人員對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或者藥事人員開展學術推廣等相關活動。
▍關鍵點6:嚴查不合理檢查、診療行為
嚴肅查處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診療技術規范,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不合理醫療檢查、診療行為。加強互聯網醫療服務糾風工作力度,推進線上線下服務管理統一,持續清理各類醫療美容機構開展“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等有效性存疑、風險性極高的診療項目。
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落實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落實腫瘤診療質量提升專項工作要求,推進診療體系建設,優化腫瘤診療模式,提高診斷能力,強化用藥管理,加強醫療技術管理。
▍關鍵點7:不參加種植牙集采的醫療機構,要重點督察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的糾正通知中特別提到種植牙品類。在歷年的糾正通知中,特別強調單一耗材品類的情況比較少見。
《通知》指出,要規范牙科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規范公立醫院牙科醫生多點執業,對于開展種植牙服務但不參加種植牙耗材省際聯盟采購的醫療機構,開展重點督察。
此外,在集采方面還提出,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常態化制度化實施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開展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擠出價格水分。要暢通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進院渠道,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
▍關鍵點8:加強互聯網監管,行賄受賄一起查
推進行賄受賄一起查,充分利用舉報線索,及時將工作中發現的糾風線索移交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加快落實規紀法銜接。
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模式。建立健全糾風投訴舉報平臺,借鑒“互聯網+”督查模式,制定舉報投訴、轉辦跟蹤、督導反饋的閉環管理辦法,探索實現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咨詢投訴平臺信息轉辦的互聯互通,著力解決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關鍵點9:核查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紀檢監察聯動介入
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完善線索移交機制。對糾風工作中發現的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稅務部門進行核查檢查。落實“一案多查”,密切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動,加強請示匯報與線索移交,爭取提前介入。
本文來源:新浪醫藥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